1 目的
为了识别、提供并维护公司设备,减少或控制影响设备安全和环保的危险危害因素。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为实现船舶修造工程产品的合格性与船舶修造工程的符合性、为减少或控制危险危害因素所需的基础设施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3.1 资产管理部
3.1.1 负责制定出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规程和标准,对生产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要求,保证执行部门有章可循;
3.1.2 对生产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和标准以及保养计划、换油计划等的执行,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责任;
3.1.3 负责固定资产档案的管理;
3.1.4 下设维修工段班组,负责全厂设备维修;
3.1.5 负责设备的公司内调拨、迁移、报废及清理移交工作;
3.1.6 负责对特种设备及水上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检测管理,负责办理须向电业局申请的对高压电气设备的竣工验收及常年的例行报检。
3.1.7 负责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
3.2 保障部负责设备采购;负责固定资产在建、维护等配套备件、物资的采购。
3.3 设备使用部门
3.3.1 负责管理好、使用好本部门生产设备,保护生产设备不受损失,使生产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3.3.2 认真执行与生产设备管理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等,及时完成生产设备日常护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
3.3.3 负责填报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如:点检表、生产设备完好率统计表等。
3.4 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对公司设备设施的环保、安全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5 管理部负责厂外牌照车辆的综合管理,设备设施操作者、管理者的培训和考核及IT设备的综合管理。
3.6 工程部质量室负责计量范围内监视和测量装置(变电所仪表除外)的定期检定。
3.7 财务部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盘点。
4 工作程序
4.1 设备设施的识别及配置计划的编制
设备设施的识别及配置计划的编制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4.2 设备设施的配置
4.2.1 各需求部门根据集团审批后的计划填写《固定资产项目申请单》,交归口管理部门。
4.2.2 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开工单》,资产管理部负责在ERP系统中创建采购申请。
4.2.2 保障部根据采购申请进行设备设施的采购。
4.2.3 设备到厂后,保障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记录单》。
4.2.4 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保障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4.2.5 在质保期内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由保障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4.3 设备设施的转固
在生产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毕后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生产厂家及各相关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办理转固。
4.4 设备使用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安全操作维护规程》等相关管理文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发设备使用部门。操作者按照《 ××安全操作维护规程》要求规范、安全操作。
4.5 设备保养
4.5.1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 ××保养规程》等相关管理文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发设备使用部门。
4.5.2资产管理部每年年底负责编制明年设备保养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输入PM系统。
4.5.3 资产管理部设备主管每月月初下达当月设备保养计划,发维修工段班组实施(水上设施保养由使用部门完成)。
4.6 设备维修
设备的故障维修由维修工段负责,维修工段无法完成的项目,资产管理部设备主管负责外协修理。
4.7 设备调拨
根据生产需要,资产管理部经理可将设备在本公司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以提高设备利用率。手续由资产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按照《设备调拨表》办理,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设备一起调动。
4.8 设备事故
4.8.1 设备事故定义
公司各类生产设备凡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停机修理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费用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以及虽暂可不修理但内伤严重者,均称为设备事故。
4.8.2 设备事故分类
1)按照事故造成的损失划分: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2)设备事故按原因划分:分为责任事故、质量事故、自然事故。
4.8.3 设备事故处理原则
设备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9 设备设施报废
4.9.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设施可以申请报废。
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耗严重,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规定的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或功能使用要求的。
2)设施、设备陈旧、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且已经完成资产折旧费用的。
3)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毁坏,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4)能耗大、污染环境严重及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和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5)因厂区改造、扩建工程及城市规划需拆除的。
设备设施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产报废处理申请单》。经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4.9.2 正常报废的设备设施,提前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以补充;非正常报废的设备设施(丢失、事故等),临时申请增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以补充。
4.10 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时应符合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4.11 设备设施盘点
财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卡、帐、物相符,并出具盘点报告。
4.12 设备设施档案
4.12.1 资产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设备的购置资料、随机技术资料、图纸、点检保养、事故等资料的存档。
4.12.2 使用部门负责存档交接班记录、动力设施类、流水线类设备《**运行日志》、水上设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
4.12.3 A、B类生产设备单独建档、C类生产设备分类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