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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作业指导书
日期:2015-05-13   文章点击数:224   稿源:港铁人

1 目的

规范脚手架施工程序及作业标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钢质脚手架搭拆作业。

3 职责

3.1 脚手架主管(管理员)负责脚手架的勘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全过程的生产组织和安全控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

3.2脚手架主管(管理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及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及停工整顿教育。

3.3 脚手架队伍领班在脚手架主管(管理员)的领导下,组织具体实施作业及检验脚手架。

3.4 脚手架工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严格执行作业规范,遵守安全规定。

3.5 脚手架施工队伍负责填写《钢管脚手架搭拆(整改)作业申请单》,交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和安全主管审批。

4 脚手架施工准备

4.1 认真检查个人的劳保护具(安全帽、双钩安全带、扳手、胶皮手套等)和施工用具(扣件包、放料绳)发现损坏立即更换。

4.2 由施工队伍领班勘察现场作业环境、拉设警示带,挂好作业警示牌。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并向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如实汇报。

4.3 做好现场施工安全交底,要求每个作业工人必须亲自签字确认。

4.4 密闭舱室施工前必须保证良好通风、照明充足,进舱前挂好进舱卡。

4.5 签好脚手架作业审批作业单后方可施工。

5 施工流程

5.1 由使用部门提出脚手架使用搭、拆、改动申请,单船总管核实批准。填写《-----轮脚手架(搭、拆、改动)申请单》。

5.2 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带领脚手架队伍领班与申请车间指定的工程主管,对所需搭设脚手架部位进行勘验,明确使用要求。

5.3脚手架主管根据搭设部位的结构尺寸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填写《搭、拆架工程派工交底单》施工队签字确认。

5.4施工队按照搭设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带班负责对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

5.5施工完毕后脚手架队伍进行自检并填写《钢管脚手架搭设(整改)作业验收单》并交予脚手架主管(管理员)、经使用部门主管、安全主管验收合格后挂好“脚手架OK”警示牌。

6 施工方案

6.1 脚手架的设置应根据应用工程的结构情况和施工要求及所用脚手架材料的构架能力和安全要求,选择适用,合理构架形式及尺寸。

6.2 脚手架作业层架面的宽度及作业面距离等应根据现场施工及安全需要确定。

6.3 施工前做好相关安全防护设施。

6.4 脚手架主管(管理员)与使用部门负责人确认搭架的尺寸和工艺要求,填写《搭、拆架工程派工交底单》。施工队伍确认签字后,保留第二联。

7 脚手架搭设作业标准

7.1 特涂及特种船舶(油轮、液化气、天然气、化学品船等)或特殊部位(如机舱)应在搭、拆架子位置周围先作好防护,以防碰坏设备和特涂油漆面。

7.2 搭设特涂及特种船舶脚手架使用的脚手杆两头应用软木塞堵住或用胶带封固,脚手杆与油漆面接触的地方用胶皮将管包好、垫好。

7.3 密闭舱室涂装脚手架,脚手板和脚手杆之间须垫设胶皮,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

7.4 脚手架材料上船前必须经过严格质量检查、确认,材料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的材料要贴上脚手架材料检验合格证。

7.5 在货舱、密闭舱室搭设脚手架时,应在下舱道门口明显处挂好“脚手架施工禁止入内”警示牌。

7.6 同一舱室如果有多处脚手架施工,有的已经报验,有的未经报验,进舱口不允许挂警示标示牌,警示标示牌应挂在脚手架明显处。

7.7 脚手架施工过程中,要拉设安全警戒带,并在脚手架的明显处挂好“禁止使用“警示标牌。

7.8 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根据结构尺寸制定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脚手架队伍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搭设,如存在问题应立即向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报告并及时整改。

7.9 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件搭、拆时,须进行人工传递,禁止抛掷。

7.10 搭设脚手架的整体结构,其横向长度应分别超出作业面两端点500mm,纵向高度应超过最高作业部位1.5m以上。

8 脚手架搭设结构与尺寸要求

8.1 脚手架各层之间的垂直高度为 1.8m—2m。

8.2 立杆纵向间距 ≤2.5m 。(特殊结构视现场需求情况定)

8.3 小横杆应保持水平,水平偏差不允许超过 5mm/m 。

8.4 立杆的垂直偏差,全高最大偏差不大于 100mm 。

8.5 高度超过 4m ,除满舱脚手架(含 4m、四面全部搭设脚手架并且相连)外,立杆必须使用抛撑加固,抛撑的搭设间距为间隔一道立杆设置。抛撑与地面成 45-60 度角,同时立杆与抛撑之间,在距地面 200mm—500mm 处加一道加强杆,用以加强整体结构。

8.6 高度超过6m时,要架设剪刀撑,分别设置在脚手架的尽端、转角处和中间每隔 9m- 15 m 的位置,剪刀撑与地面呈 45 度至 60 度夹角,从下至上连续设置。

8.7 脚手架上防护栏设置为两道,距桥板高度分别为 1050mm和500mm 。涂装脚手架内侧加设防护栏一道,高度为 1050mm 。铁工脚手架内护栏视现场需求情况定。

8.8 脚手架作业面与作业点结构表面距离应小于300毫米。若超过300毫米应加设内侧栏杆

8.9 满舱脚手架应在拐角处每隔一层用脚手管搭设三角连接结构。

8.10 脚手架与作业结构加固连体杆的设置,架高在25米以下时,每道连体杆水平间距不大于7.5米,纵向档距不大于4米;架高25米以上35米以下,适当增加连体杆的密度。

8.11 搭设斜坡板的单面脚手架或长度超过16米,高度超过20米的单面脚手架时应适当增加脚手架的宽度(一般可呈递减阶梯状保持不少于6排立杆)以保持其稳定。

9 脚手板、网片的铺设

9.1 脚手板铺设必须平整、严密,不允许漏铺及搭设探头板。脚手板铺设的倾斜度小于 30mm 。

9.2 脚手板的铺设必须采取阶梯压叠方法,并应在支点(下横杆)上压叠,脚手板伸出支点部分在 125mm 以上,重合部分不小于 250mm 。

9.3 两块脚手板平行摆放之间最大空隙不大于 50mm,并用直径 1.6mm 双股铁丝封固在横杆上,至少封固 4 处。

9.4 每层脚手板的铺设宽度及用于临时人行通道的宽度大于 500mm 。

9.5 脚手板、网片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封固,禁止用手拧铁丝的封固方法替代,铁丝头须折向脚手架的内側或剪掉。

9.6 作业结构狭窄部位脚手板的一端允许临时铺设处在同一水平面的结构上,但必须采取封固措施,不允许有自由端。

9.7 换槽型舱壁工程时,槽型舱壁探桥板要根据槽型的大小决定探 3 块或 2 块桥板,特殊情况要求 4 块。槽型舱壁探桥板的后部要用钢管压住,槽型舱壁探桥板探头超出 400mm 需加设小横杆,同时在槽型内做好内护栏。

9.8 脚手板放在脚手杆上必须用铁丝固定好。禁止没有固定的脚手板、脚手管存放在脚架上。探头桥板在探出 500mm 时,必须搭设护栏。严禁搭设探头板。

9.9 对于线型曲率较大的结构,根据需要适当加宽脚手板的铺设,以保障作业安全。

9.10 脚手架铺铁网片下面必须设置 3 道横杆。

9.11 铁网片的铺设喷砂含少量换板及特涂作业脚手架使用网片时必须搭设 3 根大横杆,网片沿大横杆方向顺铺且两端超出大横杆不小于 25mm 且重叠部分不小于 50mm,与小横杆至少有一点直相交。

9.12 反顶平台使用网片时,网片必须与横杆垂直铺设,且横杆数量不少于 3 根,网片纵向搭接不小于 50mm ,横向搭接不小于 25mm 。

9.13 每片网片必须用 1.6mm 铁丝双股六点紧箍。

9.14 网片的铺设必须平整、严密,不允许有漏铺。

9.15 网片上严禁存放新换钢板、废钢板及其它余料和生产材料。

9.16 禁止在网片平台上切割物料和电焊等工作,避免损坏网片。

9.17 施工队人员要做好巡回检查。

9.18 上、下船的网片必须认真检查,下船的网片运回场地须进行重新整理、挑选修复,网片不允许有开焊、锈蚀。

10 脚手杆的搭设要求

10.1 支撑脚手板的小横杆应紧固在大横杆上方。如必须固定在立杆上,应该紧靠大横杆固定。

10.2 搭设第一部架高时,必须在距地面 200mm—500mm 之间,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

10.3 加强杆连接要到位,禁止不到位或中间有间隙。

10.4 立杆的接头除最上一根立杆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立杆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

10.5 立杆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 米,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

10.6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两相邻杆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内。脚手杆相连接的交叉点要用扣件紧固成90°状况,应用直角扣件连接,直角扣件应该摆平,开口必须朝上,不准用旋转扣件替代。

10.7 大于 90°斜坡型脚手架,其立杆抛撑的根部要加强牢固,抛撑经过的立、横杆都应扣件紧固连接。顶棚型脚手架纵、横向立杆上每隔 5m 均需加装剪刀撑和斜撑,架设到脚手板位置。

10.8 立杆的相邻接头都要各自错开,水平位置错开不小于 500mm ,并不能设在同一步距内。

10.9 大横杆的接头位置应上下里外错开。

10.10 货舱左右肋骨、斜坡板搭设脚手架(基础是斜面),在搭设过程中,应根据各舱室斜坡板的角度、线型,设拉接点,尤其在第1舱、最后1个舱,舱底板应加大辅助架子,辅助架子的搭设必须有脚手架主管(管理员)与安全主管 2 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脚手架搭好、码脚焊好后,可拆除辅助架子。脚手架搭设在与左右肋骨平行时,应设拉接点,一个接点(2.5 米)必须设拉接点,同时脚手架(管理员)主管必须就接点的拉设现场确认;码脚固定数量要不小于立杆、抛撑总数的 50% ,(如 1 舱立杆与抛撑总数 52 根,应用码脚 26 个);经报验的脚手架,在靠近脚手架的位置需拉设警示区域。挡板(码脚)焊好后方可报验脚手架。

10.11 挡板(码脚)的施工: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向总管提出口头申请,总管指派船体队伍施工(括安装和拆除),安全主管检验。码脚的规格尺寸须符合以下 3 种的一种,( 1 )角钢: 80mm*80mm*8mm( 壁厚 )*100mm (高度) , ( 2 )中间剖开 30 度斜面圆管: 83mm*8mm ( 壁厚 )*100mm( 高度 ),(3) 槽钢: 100mm*48mm*5.3( 壁厚 )*100mm (高度)

10.12 铺设连接甲板(顶棚)桥板时,应在桥板的中间位置加一道横杆(防止桥板中垂变形)。

10.13 6m抛撑的间距为5m,落地支点与立杆距离不得少于3m。如特殊情况,可用3m或4m抛撑替代,密度应是6m抛撑的两倍,且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必须采取连体杆的加固措施。

10.14 顶棚型脚手架采用墩式搭法,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均为2.5米。脚手板距作业面1.8—2.0米为宜,立杆出头不应超过脚手板平面50mm。(特殊情况工程需要时,由总管小组策划搭设)。

11 水平架设置

11.1 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拉结点设置层必须设置水平架。

11.2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等于 45 米时,沿脚手架高度应至少两步一设水平架;当脚手架搭设高度大于 45 米时必须每步一设水平架;在脚手架的转角处、端部、间断处的一跨距范围内每步一设水平架。

11.3 当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除脚手架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方及下方设置水平架。

11.4 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杆代替。

12 水平加固杆设置

12.1 当脚手架高度超过 20 米时,在脚手架外侧每隔 4 步设置一道,并在有拉接点的水平位置设置。

12.2 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应连续,并形成水平闭合圈。

12.3 在脚手架的底步门架下端加封口杆,门架的内外两侧设置通长扫地杆。

12.4 水平加固杆要采用扣件与门架扣牢。

12.5 连接门架的锁臂、挂钩必须处在锁住状态或用铁丝捆绑牢固。

12.6 水平加固杆应设置在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置在门架立杆外侧。

12.7 水平加固杆可由防护栏杆代替。

12.8 其它要求参照本规定中的其它条款。

13 爬梯的挂设

13.1 每层脚手架之间必须挂爬梯,梯子的捆绑要牢固,直爬梯子上端应伸出脚手板平面500mm 以上,特殊情况下由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和安全主管决定。

13.2 脚手架的直爬梯要挂在内部,人员爬梯子面朝外侧,每步直爬梯上下位置要错开。

13.3 斜爬梯只适用于船舶大舱内脚手架。

13.4 斜爬梯安装在船舶大舱脚手架前、后、左、右中间位置,每侧脚手架只安装一个斜爬梯通道。

13.5 1舱、9舱左、右下边柜斜坡角度大且较高,根据舱内结构线形情况确定是否搭设斜爬梯,直舱壁必须搭设斜爬梯。

13.6 大舱连接甲板、上斜坡板、舱口围与直舱壁交接处以上位置安装直爬梯。

13.7 大舱脚手架应设置行走斜爬梯梯道,梯道与脚手架本体相连,斜爬梯与横向水平杆呈30至45度角,搭设顺序由下至上逐层平行安装或之字形加平台安装,搭设的斜爬梯必须用四股1.6MM铁丝固定四点,铁丝捆绑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拧紧捆牢。

13.8 斜爬梯外侧顺梯子方向安装两道防护栏高度分别为 1050mm 和 500mm ,斜爬梯前后位置安装两道防护栏或挂设安全网。

13.9 斜爬梯拆除必须人工传递,禁止抛扔。

13.10 爬梯禁止私自改动或挪动。

13.11 禁止在斜爬梯上电焊或切割作业及损坏斜爬梯行为。

13.12 一个斜爬梯上可同时行走两人,禁止超人行走。

13.13 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13.14 类似于货油舱搭设满舱脚手架时,爬梯的设置尽量人性化,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从舱梯道平台直接设置通道到达反顶作业点处,方便人员上下。

13.15 油轮深舱等场所可以设置直爬梯,直爬梯应搭设在脚手架内侧并且错位搭设,每隔4米设置转角平台,转角平台的宽度不小于600 mm;直爬梯应设置纵向钢丝绳系挂安全带,距离舱底最下一层的直爬梯不设置钢丝绳。

14 安全网挂设

14.1 所有下方没有工作平台、悬空的脚手架下方水平设置安全网防护,安全网设置能保证人员从工作平台中坠落不直接坠落到舱底,并且要完全覆盖工作平台不留空隙。安全网的绑扎应牢固。

14.2 生活区脚手架在外侧护栏处挂安全立网。

14.3喷砂作业脚手架不挂设立网时,采用挂设平网,平网挂设位置在两步架高度( 4m ),安全平网布置宽度 4—5 米。

14.4 斜坡板处脚手架安全平网挂设位置在斜坡板最高点处上一步架。

14.5 船体工程挂设安全平网,安全网挂设应根据作业时间长、短及作业条件决定是否挂设 , 舱室内如进行大量热工作业,为达到防火要求,根据安全主管具体要求,可适当拆除热工作业垂直下方安全网并由脚手架主管负责在脚手架搭设方案中具体布置。

14.6 舱口围处脚手架挂设安全立网。

14.7 特殊工程脚手架挂设安全网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是否挂设及挂设位置方法。

15 脚手架搭设检查

15.1 每搭设 10m 高度须进行检查。

15.2 达到设计高度检查。

15.3 停工时或再次施工前检查。

15.4 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每日巡视检查或抽查,架子队伍带班、监护人现场监督检查。

16 脚手架的检验程序和要求

16.1 脚手架搭设完工,要经过搭设部门、使用部门和安监部三级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2 首先搭设部门自检,由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人和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合格后签字报使用单位检验。

16.3 使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主要检验脚手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方便作业人员使用和通行。检验符合安全和使用要求后签字确认,由搭设部门报单船安全主管检验。

16.4 安全主管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及时同搭设单位、使用单位一起进行安全检验,安全主管要对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方便作业人员使用及安全通道设置等进行综合性检验,及时提出改正要求,符合要求后在脚手架完工检验手续上签字。

16.5 经三级检验合格的脚手架应在明显处悬挂“允许使用”牌,并且要注明搭设单位,告知作业人员可以使用。

16.6 搭设完工未经检验或检验未合格的脚手架应挂好“禁止使用”标识。

16.7 改动过的脚手架、损坏的脚手或经过恶劣气候影响后的脚手架使用前应重新经过三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的程序是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人或脚手架主管(管理员)——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

16.8 脚手架检验细节和审批要求见《钢管脚手架搭拆(整改)作业验收单》。

16.9 脚手架搭设完毕,须经三级检验,从适应性、安全性两方面进行检验。由施工队带班或队伍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报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检查认,并由脚手架主管(管理员)负责向使用部门工程主管和安监部安全主管报验,验收合格后挂设“允许使用”牌方能使用。

17 脚手架拆除作业

17.1 脚手架拆除前,脚手架主管(管理员)与架子队领班首先要勘察脚手架周围作业环境,架子本身状态及变形情况等。针对作业条件,由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制定脚手架拆除作业方案,并组织架子队进行安全交底(或培训),明确作业分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拆除方案进行施工。

17.2 拆除脚手架时,要设专人现场监护,并设警戒标志阻止他人进入确保安全。

17.3 脚手架拆除要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自上而下、逐层拆除,拆一步清一步,应圈拆除以保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禁止提前拆除连墙固定点。

17.4 脚手架拆除材料采取每层架子上站人传递方式,放到舱底摆放。特殊情况脚手架拆除需要抛扔作业,应由单船总管负责向安监部提出申请,经安监部同意批准,方抛扔拆除作业。

17.5 脚手架拆除抛扔作业必须由上至下,作业人员上下层作业不能超过两步架,禁止超拆除。

17.6 钢管抛扔要注意安全,钢管方向朝下抛扔,并随时观察其他作业人员的位置,禁止目抛扔。

17.7 抛扔拆除作业时,舱内禁止有人。

17.8 脚手板拆除要拆一块落地一块,禁止将平台上脚手板铁丝一起全部拆下或铁丝拆下脚手板遗留在脚手架上。

17.9 拆除脚手架进行人工传递时,在下方接料人员的头部上层架子铺设一块以上桥板,扎牢固,做为防护板。

17.10 抛撑应在最后拆除,禁止先拆抛撑再拆除脚手架。

17.11 拆除脚手架时产生的铁丝、扣件等杂物,禁止残留在货舱纵骨上面。

17.12 拆除脚手架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两人同拆一根杆的两个扣时解扣后应先通知对方,然后再开扣落杆。

17.13 拆立杆时要先扶住立杆再拆除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后托住中间再解两头扣。

17.14 扣件拆除后要固定在脚手管上。对接扣件拆除应特别注意,要及时固定钢管上,防其坠落舱底。

17.15 不允许将拆下的脚手杆、板等物集中堆放在待拆除的架子上,以防超负荷发生事故。

17.16 对损坏或结构不稳定的脚手架,要采取辅助支撑后方可作业。

17.17 拆下的杆件应随拆随运分类堆放,下面运料、堆料人员,必须与上面拆除人员密切合,防止交叉作业。

17.18 拆除脚手架过程中,施工人员休息或撤到其它船舶作业时,要在通道口明显位置挂“脚手架禁止使用”警示牌,并用脚手管将通道口封死。

17.19 脚手板被拆除的部位要将通道爬梯拆除,并拉好警示带。

17.20 脚手架部分拆除,拆除完工后,由架子队伍带班、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检验,安全主管验收。

17.21 同一层的构件和加固件应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

17.22 连墙拉接点、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到此位置时方可拆除。

17.23 其它拆除方法同上。

18 改动脚手架作业

18.1 脚手架改动不能破坏其结构。

18.2 脚手架改动必须符合搭设标准。  

18.3 脚手架改动必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

18.4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对脚手架各构件进行改动和挪动。

18.5 使用期间出现问题,必须由脚手架队伍进行整改,整改后的脚手架要重新进行验收。

18.6 改动后的脚手架必须进行三级报验,必要时填写《钢管脚手架搭拆(整改)作业验收单》。

19 脚手架检查制度

19.1 施工队每周组织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须检查两次。

19.2 脚手架使用期间车间组织人员确保每周检查一次。

20 安全注意事项

20.1 登高作业必须系紧安全带及配带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吸烟及酒后上岗作业。

20.2 夜间施工或密闭舱室内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由单船总管向三供班申请安装。

20.3 油舱等密闭舱室施工必须在测爆、测氧合格后进行,且必须保持有效通风。

20.4 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做好文明生产“7S”工作。

21 脚手架搭、拆(整改)规定

21.1 工作流程

21.1.1  任何脚手架搭、拆、改动作业,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钢管脚手架搭拆、(整改)申请单》交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确认,单船总管审批。

21.1.2  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当接到脚手架作业申请单时,立即组织脚手架队伍联合使用部门对脚手架的具体作业位置、相关手架施工队及时填写钢管脚手架搭要求进行确认并进行脚手架(搭、拆、改动)作业。

21.1.3  脚手架作业结束后,由脚拆(整改)作业验收单》进行自检工作并签字确认。

21.1.4  车间主管(管理员)复检并签字确认。

21.1.5  申请部门工程主管完工验收并签字确认。

21.1.6  安全主管完工验收并签字确认,脚手架投入使用。

21.1.7  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与申请部门工程主管现场确认脚手架实际尺寸,并签字确认脚手架尺寸

21.1.8  脚手架尺寸由申请部门主管保存并及时与船东进行签字确认,以备完工单使用,另由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依此编写完工分解单。

21.2 脚手架相关管理要求:

21.2.1  申请部门工程主管必须认真、详细填写《钢管脚手架搭拆(整改)作业申请单》,申请单中的尺寸为施工部门的工程尺寸。

21.2.2  针对不认真填写或不填写申请单的任何脚手架作业,车间将拒绝施工。

21.2.3  申请部门工程主管应及时与船东确认脚手架尺寸,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部门负责。

21.2.4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及工程主管应加大对施工队的宣教、管理力度,严禁破坏、私自改动脚手架;移动、毁坏OK牌;割断钢丝绳、网片、跳板等恶劣现象发生,一经查出,车间将上报工程部、安监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1.2.5  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等应及时清理,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钢板,防止造成脚手架坍塌或坠落打击等事故的发生。

22 其他场所搭设脚手架要求

22.1 钢筋水泥地面或相当于其硬度的地面,可直接在基础上搭设脚手架。

22.2 基础为泥土,立杆不得埋入土中。应将地表面夯实,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垫以厚度不小于50mm的垫木或垫板,然后在垫木上加钢管底座再立立杆。

22.3 当脚手架的高度在30m以下时,垫木宜采用宽大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其长度在2.0m—2.5m时应垂直于作业结构放置;若用4m上的木板,则可平行于作业结构放置。

22.4 特涂及特种船舶(液化气、天然气、化学品船等)或特殊部位(如机舱)应在搭、拆架子位置周围先作好防护,以防碰坏设备和特涂油漆面。

22.5 搭设特涂及特种船舶脚手架使用的脚手杆两头应用软木塞堵住,脚手杆与油漆面接触的地方用防火布将管包好、垫好。

22.6 密闭舱室的涂装脚手架,脚手板和脚手杆之间必须垫设防火布,以防摩擦产生火花(铺设毛竹片、木质脚手板的舱室除外)

23 脚手架辅助材料管理要求

23.1 直(斜)爬梯管理规定。

23.1.1  各队伍必须按车间指定的维修地点对损坏的直(斜)进行及时的维修。

23.1.2  直(斜)爬梯在场地必须摆放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23.1.3  直(斜)爬梯要做上油漆马克,防止锈蚀和方便辨认。

23.1.4  直(斜)爬梯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3.1.5  如果检查中发现损坏,立即更换并上报车间调度。

23.1.6  直(斜)爬梯运回场地,应及时进行检修、整理并存放到指定位置。

23.1.7  对于管理不当所造成的直(斜)爬梯丢失、损坏,由责任队伍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23.1.8  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将不定期对船上、场地直(斜)爬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个队伍应相互监督、举报。

23.2 网片使用管理规定。

23.2.1 必须按车间制定的规格购买或制作铁网片,制作的网片经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检验后方可使用。

23.2.2 脚手架搭设必须规范搭设。

23.2.3 喷砂含少量换板及特涂作业脚手架使用网片时必须搭设3根大横杆,网片沿大横杆方向顺铺且两端超出大横杆不小于25MM且重叠部分不小于50MM,与小横杆至少有一点垂直相交。

23.2.4 反顶平台使用网片时,网片必须与横杆垂直铺设,且横杆数量不少于3根,网片纵向搭接不小于50MM,横向搭接不小于25MM。

23.2.5 每片网片必须用1.6mm铁丝双股六点紧箍。

23.2.6 网片的铺设必须平整、严密,不允许有漏铺。

23.2.7 网片上严禁存放新换钢板,废钢板及其他余料和生产材料。

23.2.8 禁止在网片平台上切割物料和电焊等工作,避免损坏网片。

23.2.9 施工人员要做好巡回检查。

23.2.10 上下船的网片必须认真检查,下船的网片运回场地要进行重新整理、挑选、修复,网片不允许有开焊、锈蚀。 检查合格的材料以及上下船材料分别以《材料点检合格证》《上下船材料标识》做好标示,格式见图一、图二、图三;

23.3 扣件斗使用管理规定。

23.3.1  扣件斗:编号01-78#,颜色为蓝色,由脚手架队伍自己管理车间所有扣件斗实行共用制,扣件斗不够,调度有权调配其他扣件斗进行使用。

23.3.2  各扣件斗严禁在作业点长期停放,以便保证扣件斗正常周转。

23.3.3  扣件斗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垃圾混装。

1)      扣件斗吊到码头后,施工队伍要立即联系叉车叉回场地。

2)      扣件斗要保持清洁、马克油漆要清晰。

3)      扣件斗盖要保持完整,如损坏要及时修理。

4)      扣件斗叉出场地后必须上锁,如未上锁易经发现将严重考核。

5)      扣件斗内要保持干燥、严禁积存水、油等杂物。

6)      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根据扣件斗使用情况,不定期对扣件斗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以上情况给予施工队各队长考核。

7)      施工队伍在使用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人)对扣件斗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如发现垃圾混装现象应立即向单船安全主管或车间管理人员及时汇报,并予以严肃处理,其它车间视其情节,车间将上报工程部、安监部给预处理。

23.4 脚手架托盘使用管理规定:

23.4.1   托盘要做好油漆马克,定期修补防止锈蚀。

23.4.2   托盘上有物料时要封堵牢固且物料上方用胶皮垫好用1M管压紧。

23.4.3   托盘上下船时要放在扣件斗里或放在托架上。

23.4.4   托盘摆放要统一、整齐,禁止散放、乱放。

23.4.5   各脚手架施工队要不定期对托盘进行检查,如有开焊、弯曲或其他损坏应立即下船维修。

23.4.6   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将不定期对船上、场地托盘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个队伍应相互监督、举报。

23.5 安全网使用管理规定:

23.5.1   各队伍必须按车间指定的维修地点对损坏的安全网进行及时的维修。

23.5.2   安全网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的防雨棚或库房内,并且整齐摆放。

23.5.3   搭设脚手架时安全网要拉平挂设,每片安全网的绳头系牢,不允许有漏系或系扎不牢固现象存在。

23.5.4   安全网每天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3.5.5   如果检查中发现损坏,立即更换并上报车间调度。

23.5.6   安全网运回场地,应及时晾晒、修补、整理后放在防雨棚或库房存放。

23.5.7   对于管理不当所造成的安全网丢失、损坏,由责任队伍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23.5.8   车间脚手架主管(管理员)将不定期对船上、场地安全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个队伍应相互监督、举报。

24 支持性文件

《钢质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5 记录

25.1《搭架工程派工交底单》                        

25.2《脚手架(搭、拆、改动)申请单》        


搭、拆架工程派工交底单

施工队伍:

船名:

现船舶所在泊位:

搭架部位:

设备配备要求:

施工时间:

申请部门:

联系人:

备注: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搭拆架作业指导书的工艺要求。

简图:

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1.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持上岗证,每日认真接受工前安全交底,严禁酒后上船。施工时须安排合格安全监护人。

2. 施工现场做好“7S”工作,设备材料按单船定置图要求定置摆放,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须正确穿戴好劳保护具用品,高空作业(2米以上)正确佩戴并规范使用安全带,不得使用断股或钩头弹簧失灵的安全带。

4. 进入密闭舱室施工前须有效通风、测氧合格、合理照明,进舱作业时严格遵守挂牌进舱制度。

5. 施工人员须熟悉施工区域环境,作业时实行双人监护制,严禁单独施工。

6. 脚手架上施工,必须先检查脚手板是否绑扎牢固,防止脚手板翘头。不得私自改动脚手板。

7. 人员上下直梯,严禁携带任何材料和工具,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8. 全船只能在吸烟点吸烟,油舱所有施工范围属禁烟火区,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上船,禁止船上吸烟。

9. 舱内照明必须使用36V 照明灯,如油舱搭架需申请220V照明灯,必须经单船安全主管同意后填写《一般临时用电申请单》由三供统一安装。安装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

10。所有油舱在搭设前需申请测爆,待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搭架施工。

11。严格执行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的规定。架子上施工要求每挪动一步或翻越脚手架都必须扣好双钩安全带,始终保持有一只钩子扣在牢固的构件上。

12.舱盖边,仓口围上传递钢管,要注意好安全,拉好防护绳,系好安全带,对传递绳索要经常检查,并在施工现场做好防快口措施,防止断裂或接头松动。铺设的桥板有裂纹,毛竹片中有虫蛀不得使用,铺设桥板两头必须固定。

13,脚手管、桥板在用绳索上、下传递时,必须用绳索在脚手管或桥板上绕两道,以免传递物坠落伤人。

14.搭架结束后,必须将所有搭架材料清理干净(包括桥板、脚手管、扣件、铁丝等)、和搭架有关的材料清理完毕,吊运下船。

15.所有油舱在搭架之前必须先自行到舱内检查加温管及舱内各类管道是否完好(除船方自然损坏已做标记的除外)发现有损坏情况,可通知申请使用脚手部门主管或通知总管查验、备案。

16.如散货船拆架,不得直接将钢管垂直接触舱底板,网片吊进吊出或铲运,必须使用完好的托架并捆绑牢固。

17.油舱上严禁吸烟(包括舱室内),搭架时不得在舱室内随意大小便。

18.散货船必须到规定的地方吸烟。

19.搭架标准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中《搭拆脚手架作业指导书》执行,已搭好的脚手架上严禁挂带有扣件的帆布袋等物,特涂舱室搭架时,钢管与舱壁接触处还需包扎橡皮或使用木塞。

20.扣件吊进、吊出必须全部使用四个吊耳完好的垃圾斗。禁止混在钢管内一起吊运。

21.搭架队严禁使用无色标的钢丝绳和无检验标牌的材料,在方驳或海吊水上作业,起重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夜间施工带好手电筒,否则禁止施工。

22.发现违章将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执行。

补充注意事项:

主管:                日期:

接受派工安全交底负责人:


              脚手架(搭、拆、改动)申请单

申请部门:

DRPARTMENT:

申请时间:

DATE:

申请搭架部位:

LOCTION:

要求完工时间:

DONE TIME:

搭架用途:

PURPOSE:

申请部门主管签字:

APPLICATION SUPERVISOR:

工程内容(尺寸)及特殊要求(简图)

WORK LOCTION AND DESCRIPTION:

车间主管:

PAINT SUPERVISOR:

总管:

SRM:

 

完整文档请下载:脚手架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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