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保证船舶进出坞作业的安全,对进出坞操作做出规范指导,特制定此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车间船舶进出坞作业。
3 职责
3.1 坞长负责指挥进出坞全过程,并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2 轮机长负责组织轮机部进行设备校验、沉浮坞、供船冷却等各项工作。
3.3 水手长负责组织水手进行带缆、解缆,操作引船设备,协助定位,出坞前的检查及登船梯的搭拆等各项工作。
3.4 电机员负责组织供船电缆的拆接工作及及坞上电气设施的维护,用电负载情况的监护等工作。
4 实施细则
4.1 浮船坞进出坞作业的条件。
4.1.1 水域条件作业应满足,沉坞到位后坞底保留水深不小于0.5米。时间应维持3小时以上。
4.1.2 进出坞作业时风力应控制在蒲氏六级以下,(注:风力超过该等级进行进出坞作业时,必须由坞长、船舶调度同意进出坞并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值班人员上报相关领导批准并作相应记录后实施。)进出坞作业时海况应平静,涌浪波高不超过0.5米。
4.1.3 进出坞作业时,白天能见度应不低于800米,夜间作业时应具备相应的照明条件。
4.1.4 凡与进出坞作业有关的相关人员之间,均应配备切实可行的通信联络设备。
4.1.5 进坞船舶的纵倾值应小于1%船长,横倾值小于1度。浮船坞与在坞船舶的联合横稳性高度在最不利情况下,不得低于1米。
4.2 进坞作业程序
4.2.1 进坞前的准备(责任人:坞长)
1)船舶进坞前,坞长应提前通过总管向船方索取型线图、进坞图、船中剖面图、配载手册、海底塞布置图、船舶重量分布图、剪力弯距图、空船重量、进坞总重量、吃水状况等相关资料及坞内工程对布墩的要求,由坞长判断其适坞性并按照浮船坞的技术要求和船舶的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相关计算,设计船舶进坞布墩图,必要时坞长应提交车间主任审核。特殊船型进坞布墩方案交技术部审核。
2)船舶进坞前,坞长应会同总管、船舶调度、船方召开进坞策划会,将布墩方案提交船东、总管审核确认,商定船舶进坞时合理的吃水,进坞时的总重量及船舶的纵横倾值,进坞船主机、辅机、首尾绞缆机状态。并共同签署进出坞策划会记录表。(参见《船舶进出坞策划管理规定》)
3)布墩方案确定后,坞长将布墩图交有关施工人员,并按图纸要求,指导摆墩并验收确认,特殊船型或船东有特殊要求时应邀请船东及质保部参与验收。
4)船舶进坞前,浮船坞各部门人员应对本坞的动力设备,操作仪表逐一校验,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工作状态。
4.2.2 按照生产计划制定的进坞时间,提前将坞墩摆好,坞底清理干净,拆除相连的梯道,准时将坞下沉到合适的深度。(沉坞之前的检查确认项目及沉坞注意事项参见《“佘山”浮船坞沉坞抬坞作业指导书》)(责任人:坞长)
4.2.3 进坞船在船舶调度指挥、拖轮协助下,调整位置至船头接近坞口,船的首尾中心线与浮坞纵向中心线保持一至时,由坞上水手带领带缆工开始带首缆,此时船舶调度应控制好船的余速,使船位保持在带缆位置,避免在带缆过程中船速过快造成缆绳吃力过大现象发生。当缆绳带好收紧后,由坞长通知船舶调度解首拖轮。(责任人:坞长、船舶调度、水手)
4.2.4 当船首缆绳收紧,首拖解掉后。(注:此时船首的位置,船的进退速度由坞长控制,船尾的位置由船舶调度控制。有必要时坞长可以通过联系船舶调度控制主机的进退及拖轮的摆位和顶、拖方向来协助控制船位和速度。)坞长控制引船小车的行进引船入坞,当船尾距坞口合适位置时,坞长应控制船速,由坞上水手带领带缆工开始带尾缆,尾缆带好后,由坞长根据当时的情况决定解尾拖的时机,并通知船舶调度。至此船舶调度职责终止,船的控制完全由坞长掌握。(责任人:坞长、船舶调度、水手)
4.2.5 坞长根据进坞船的大小、风力及视线等条件,指挥水手利用浮坞绞缆设备,将船舶牵引至预定的坐墩位置,进行纵向和横向定位。(注:定位精度要求,纵向位置偏差小于300毫米,横向位置偏差小于200毫米。) (责任人:坞长、水手)
4.2.6 定位完毕后,轮机员根据坞长指令开始抬坞(抬坞时的注意事项参见《“佘山”浮船坞沉坞抬坞作业指导书》),在抬坞过程中坞长应随时观察和了解进坞船的坐墩定位情况、缆绳受力情况、浮船坞的纵横倾值和浮船坞的纵向挠度,使其均在许可范围内。(责任人:坞长、轮机员)
4.2.7 若有两艘或两艘以上的船进坞,应按各船的吃水由大到小逐一定位,船与船之间的距离应根据配载和施工要求确定,应避免浮船坞局部受力集中造成过度的中拱或中垂。
4.2.8 船坐墩后,船舶吃水减少300毫米以上坞长通知水手解缆并清理工作现场,抬船甲板出水后,坞长应立即查看船舶搁墩情况,脱墩位置及时用木楔填实,并安排做好船舶用电的接地、搭放登船梯、绑扎安全网等工作。(责任人:坞长、水手)
4.2.9 在船进坞定位过程中,浮坞电工应及时上船和船方电工配合接妥岸电,并说明本坞的供电能力,防止船方启用大型设备造成跳闸现象。(责任人:电工)
4.2.10 浮坞机工应在船进坞后,尽快接妥船方要求的冷却用水并按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提供消防水。(责任人:机工)
4.3 出坞作业程序
4.3.1 出坞前,坞长应会同总管、船舶调度、船方召开出坞策划会,商定出坞方案及压载计划,合理压载,保证出坞时的吃水状态符合要求,确定出坞船主机、辅机、首尾绞缆机状态,并共同签署进出坞策划会记录表。(参见《船舶进出坞策划管理规定》)。(责任人:总管、坞长、船舶调度)
4.3.2 船出坞前,应提前12小时将抬船甲板彻底清理干净并检查确认,以免沉坞时造成污染及影响船舶安全出坞。(责任人:坞长)
4.3.3 坞长接到出坞通知后根据当时水文气象等情况,拟订出坞计划,通知船方及有关部门协助执行。(责任人:坞长、水手)
4.3.4 坞长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的出坞时间,提前做好出坞准备。检查确认完毕后按生产部制定的沉坞时间提前两小时开始预沉坞,即到计划沉坞时间之前将坞沉到零干舷状态。到计划沉坞时间开始正式沉坞。当沉坞到计划深度,总管通知检查项目已完成,具备出坞条件后,下令拆除所有船、坞之间相连的电缆及管路,继续沉坞,直至船起浮。并与在船船舶调度沟通,安排拖轮就位后,开始出坞作业。(责任人:坞长、船舶调度)
4.3.5 当船向后移动,船尾出坞口合适距离后,船舶调度应及时通知尾拖带缆,尾拖带妥并摆正位置后由船舶调度通知坞长解尾缆。此时船尾位置由船舶调度控制,船首位置及船的移动速度由坞长控制。(责任人:坞长、船舶调度)
4.3.6 当船首行至坞口,引船小车接近限位位置时,坞长通过控制引船小车的行走速度,逐渐将船速减慢直至停止,并通知船舶调度带首拖。此时坞长、船舶调度应保持沟通,共同控制船位及移动速度,直至首拖带好后,船舶调度通知坞长解首缆,至此船的控制完全船舶调度掌握,出坞完毕。(责任人:坞长、船舶调度)
4.4 根据进出坞作业情况,进行记录。(责任人:坞长)
4.5 危险预知及作业前安全交底,对每次作业者要危险预知分析。(责任人:坞长)
4.5.1 对每次作业情况由坞长向员工进行安全交底。
5 记录的归档与保存(责任人:坞长)
在船舶出坞三天内将《浮船坞进出坞记录表》、坞墩图归档,保存半年。
6 记录
6.1 《进坞布墩表》
6.2 《浮坞船舶进出坞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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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坞作业指导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