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车间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综合服务车间。
3 使用注意事项
3.1 氧、乙炔、二氧气瓶、带的管理要明确责任人,使用前应对气瓶(集装气瓶)外观及阀门等进行点检。
3.2瓶阀或减压阀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气瓶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防止空气或其它气体进入气瓶引起事故,氧气瓶须留0.5兆帕气体,乙炔瓶须留0.05兆帕气体。
3.3气瓶应有完好的防护帽和防震圈。
3.4若瓶阀冻结,应用温水解冻(不超过40℃),禁止用明火烘烤。3.5瓶阀开启要慢,以防加压过快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更要注意)。
3.6禁止用钢制工具敲击气瓶阀,以防产生火花。
3.7禁止要靠近高温热源或火源,应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氧、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3.8氧气瓶不能沾污油脂,严禁使用沾有油污的手套、抹布等接触瓶嘴。
3.8严禁使气瓶受热升温。不要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和靠近热热源,在使用时应做好遮阳措施。
3.9乙炔气瓶存放、运输、使用时应竖直放置,严禁平放或倒置。
3.10使用人员禁止私自修理气压调结表,使用过程中应检查回火器、气压调节表的完好性。
3.11气瓶必须配好防震圈、瓶帽(集装气瓶除外);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动、撞击气瓶。
3.12用气前应检查割炬、软管、减压表、接头、回火防止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确认正常方可施工。
3.13严禁将气瓶作压缩空气使用,不得用来吹风取凉。
3.14使用乙炔瓶时必须安装合格的干式回火防止器。
3.15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的堵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焊割炬的漏气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混合气。
3.16氧乙炔带不得混用。
3.17使用气带不得将胶管打折,胶管不得受压。
3.18乙炔管不得使用铜质接头。
3.19氧乙炔气带的连接间隔应在3米以上。
3.20对气带外面橡胶破损,露出了织物的部分应切掉重接严重换新。
3.21氧乙炔带接头必须用铁丝扎紧并经试漏检查确认合格后放可使用。
3.22 施工结束后,做好复查;
4 运输注意事项
4.1挪运时氧气瓶不准在地面滚动。
4.2 吊运气瓶时禁止用金属链绳、电磁吊,气瓶严禁与电气设备或带电导线连接,吊运气笼前应对吊点、护栏等认真进行检查确认;
4.3运输氧乙炔瓶时禁止混装。(装卸车避免冲击、防止产生火花)。
5 管理注意事项
5.1 汇流排、气苞管理
5.1.1码头上汇流排安排人员,每天对汇流排及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5.1.2船上每天安排专人点检气苞及管道,依次点检气苞及软管接头,用试漏水查漏,发现漏气及时维修或更换。坞内汇流排及气苞点检查漏由坞内值班氧乙炔工完成。
5.2 气瓶管理
5.2.1天气炎热时,三供班做好气瓶防晒工作,要求所有户外使用的气瓶必须放置于遮阳棚内,同时遮阳布要随阳光走向移动,防止气瓶暴晒,由值班氧乙炔工维护。
5.2.2乙炔气瓶要先竖立放置一段时间才能打开阀门,防止因气瓶横放时丙酮流出,乙炔溶解度降低而导致压力过大。然后检查管系的气密性,确认气密性完好后方可供气。
5.2.3 所有笼子外使用的气瓶必须固定牢固,落实管理责任人。
5.2.4 笼子内装置的气瓶,要求固定牢固,气瓶瓶嘴尽量都朝同一方向放置。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对吊耳做好检查标识。
5.3氧、乙炔减压表管理
5.3.1氧、乙炔减压表必须经公司检验合格并贴有有效期标签。
5.3.2随时注意氧乙炔表压力指针、不许超压。(注:工作完毕,要关闭氧、乙炔瓶阀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5.4检查规定
5.4.1日常检查由责任负责人。
5.4.2班组兼职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6 考核
违反本规定,视性质的严重性、处以5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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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乙炔气瓶使用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