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指导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现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承包方及外协施工队的环境、安全检查活动。
3 制度内容
3.1 施工人员、施工班长、施工队安全员自查(每班)
3.1.1 施工对象和要求是否明确。
3.1.2 施工是否会影响其他场所和其他人的安全。
3.1.3 施工用的机电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
3.1.4 施工环境、安全措施是否适当并得到落实,是否配备了必要的灭火器材及环保材料。
3.1.5 他人(周围)的施工是否会影响本作业点的安全。
3.1.6 施工用的电源线、氧气管、天然气(乙炔)管、压缩空气管走向是否正确,绑扎是否牢靠。
3.1.7 是否按本工程或本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1.8 危险场所作业是否有专人监护。
3.1.9 热工作业、脚手架是否已得到审批报验,人孔、道门、工艺孔等开口部位是否采取了防坠落措施;
3.1.10 是否按规定穿戴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1.11 本施工现场“7S”状态是否符合规定。
3.1.12 通风、照明是否合理有效。
3.1.13 身边的作业人员是否正在违章作业。
3.2 车间环境安全检查(每天现场巡查、开工审查)
3.2.1 分派生产任务时是否明确施工对象的结构、特点。
3.2.2 本车间的重点工程是否确定并落实了安全环保措施。
3.2.3 是否按规定申报、审批热工作业和其他应审批的作业。
3.2.4 本车间工人(包括外包工)是否遵守“十不焊”、“十不割”规定。
3.2.5 清楚在修船舶舱室位置。
3.2.6 清楚船舶安全消防控制图。
3.2.7 危险场所的消防器材都到位。
3.2.8 电源线、电焊线、氧气管、天然气(乙炔)管的走向、状态和警告标志适当,无漏电、漏气现象。
3.2.9 码头氧气、天然气(乙炔)箱没有受到火源的威胁。
3.2.10 脚手架稳固,脚手板的宽度和长度满足要求并绑扎牢固;围栏高度和密度合适。
3.2.11 本车间工人打开的人孔、道门、工艺孔等开口都有防坠落、防踩空装置。
3.2.12 施工人员穿戴个人劳保用品符合要求。
3.2.13 没有违章吸烟现象。
3.2.14 车间内和船舶施工现场环境符合“7S”要求。
3.3 安全环境监督部安全主管安全检查(每天巡查,审批检查,监护检查重点)
3.3.1 是否按规定对所有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和审批。
3.3.2 安全防火措施是否满足了船东(合同)的要求及作业防火要求。
3.3.3 在修船舶的安全通道是否标识清楚,并且畅通无阻。
3.3.4 登船梯是否挂好安全网、固定可靠、角度小于45度。
3.3.5 消防皮龙到位并且设置合理,保持压力(不小于3公斤压力)。
3.3.6 掌握油舱分布图和安全消防控制图。
3.3.7 船方的消防水泵是否随时可用,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消防水系统有修理工程,应检查是否进行了封堵。
3.3.8 是否在船上设置了必要的消防器材;上船(登船)梯口是否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3.3.9 各种必要的安全标志牌是否按标准要求挂好,是否与实际相符。
3.3.10 检查油舱、油柜、油管、油舱蒸汽加热管、油漆间、分油机间等易燃易爆场所时是否关注了下面几个问题:
1)是否经过了测氧测爆。
2)是否已清除了油渍和油脚。
3)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通风。
4)吸油口和加油口是否进行了封堵。
5)蒸汽管里是否进油。
6)是否隐藏了别的油柜或油舱空间。
7)该油舱的透气管是否与别的油舱共用(如果是,要封堵)。
3.3.4 测爆要点:
1)仪器处于有效状态。
2)调整零位。
3)掌握常见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4)是否确定监护人。
5)合理选择测点,死角容易积聚气体,不要出现“盲区”,检测最高值为该舱的测量结果。
6)应认真检查油舱特别是动火点周围的清洁程度。
7)油舱驳油进、出口附近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了防止溢油的措施。
8)出具检测报告,不要忘记结论和有效期限。
3.3.5 审批动火要点:
1)弄清动火区域的结构和周围环境。
2)可燃气体检测报告是重要的依据。
3)油舱的清洁程序和结果是否足以允许热工作业。
4)油舱是否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
5)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或消防水。
6)是否确定了看火人员。
7)非油舱结构如舱壁板、干隔舱是否隐藏着油舱通道、道门或可燃物质。
8)是否保留了逃生通道。
3.3.6 脚手架检查要点:
1)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检查标准。
2)特别注意架子外框是否有充足的三角形稳定连接;脚手板厚度、宽度是否符合要求;围栏是否合格。
3)脚手架是否被改动影响了稳性。
4)斜撑、抛撑、剪刀撑等是否到位。
3.3.7 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1)正确穿戴了适当的劳保用品。
2)码头、船上作业人员的安全帽。
3)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带。
4)焊工的面罩和手套。
5)金属切削工和磨削工的眼镜。
6)操作高速旋转设备人员一般不能戴手套。
7)水上作业人员的救生衣。
8)涂装工的风帽和防护口罩。
3.3.8 起重索具检查要点:
1)起重索具是否有月检色标。
2)起重索具是否有明显缺陷或损伤。
3)起重支架强度、刚度是否足够。
4)吊耳是否负荷足够,制作是否符合规范。
5)是否有专人指挥。
6)是否违反“十不吊”规定。
7)上下料的卷扬机钢丝绳是否磨碰脚手架。
8)上下料上方的滑车是否有防挤手装置。
3.3.9 设备、工具、材料等的“7S”状态。
3.4 总管小组每周环境、安全检查(每周两次)
3.4.1 单船施工环境的保持。
3.4.2 单船施工环境、安全控制措施的检查。
3.5 公司领导环境、安全检查(每天)
公司领导应建立每日环境、安全值班和检查制度,每天由一名公司领导值班,负责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由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
3.6 公司安全环保卫生大检查(每月)
3.6.1 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公司安委会成员等参加,每月月底进行。
3.6.2 检查主要内容:
1)环境、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文明生产;
3)各部门环境、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员工行为规范;
5)职业健康卫生状态;
6)现场安全的控制;
7)重要场所、设备隐患。
3.7 季节性环境、安全检查
3.7.1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
3.7.2 主要检查活动:
1)季节性防火等“七防”检查;
2)雨季防触电检查;
3)高温季节防暑降温检查;
4)台风季节前的防台、防汛检查。
3.8 重要节日前的环境、安全大检查
3.8.1 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都应由安委会组织安全检查。
3.8.2 检查重点:
1)重点站房;
2)施工船舶;
3)生产厂房;
4)重要设备;
5)办公区域的安全措施;
6)通勤车辆。
3.9 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每月)
3.9.1 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可分项实施;
3.9.2 检查重点:
1)水上设备,包括浮船坞、各种港作船舶;
2)起重设备;
3)电器设施;
4)锅炉及压力容器;
5)生产工具;
6)机动车辆;
公司安全环保卫生综合大检查记录
检查时间: |
检查主题: |
参加人员 |
检查路线 |
第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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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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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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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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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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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号 |
序号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任部门 |
整改期限 |
整改复
查结果 |
第
一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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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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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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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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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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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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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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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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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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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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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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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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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检查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