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事故是船舶及海工修造作业过程中十类重大危险源之首,其危害程度和响应范围也更加深远,由于船舶作业空间狭小,各类易燃易爆物质多,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往往十分严重,尤其是易燃易爆气体爆炸,极易演变成火灾,而这种火灾的后果往往是最严重的,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导致火灾、爆炸的原因有很多,一般大致可归纳为易燃易爆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被引燃而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

2006年3月23日7:00左右,某船厂机电车间某施工队三名施工人员,在2号码头3档“皮埃蒙特”油轮NO.4中货油舱(右舱)进行加温管泵压试验、查漏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燃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主要原因是施工前未对舱内测氧、测爆,且舱内通风不良,吸附在油舱内壁锈层和舱底的部分油品挥发,产生的油蒸汽在船舱内局部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发生爆燃。

2012年7月5日18:15左右,某船厂施工人员张某、高某、马某在三区作业场地的一个艉鳍段进行装配作业发生燃爆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原因调查:降雨施工间歇期间,工人将使用的割炬随意摆放在艉鳍段盖板上,且分段上方使用了防护布进行遮盖,由于割炬严重漏气造成泄漏的可燃气体通过塞焊孔进入分段内部,且已达到爆炸极限浓度范围。
预防措施:
1、抓住火灾触发条件,控制好物质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质,助燃物及火源,只要消除这三个必要条件中的一个,火灾就不会发生。
2、做好易燃易爆物质的清理、防护和不相容作业的控制。
3、作业前落实好现场安全措施,做好密闭舱室内通风换气和气体检查,防止可燃气体超标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现场配备好灭火器材、防毒用具,专人管理,确保随时都能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