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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港铁人编辑)
日期:2015-08-05   文章点击数:372   稿源:港铁人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修船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涂装作业过程中燃爆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修理的安全,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分承包方及外协施工队涂装作业的管理。

3 定义

3.1涂装作业:指在船舶修理中的喷漆、涂漆、脱漆、化学除锈、化学清洗、装修、装潢、粘合等能使周围环境中产生易燃易爆物质的作业,包括特殊涂装作业。

3.2密闭舱室:指船舶上仅有1—2个人孔或道门,即进出口受限制的密闭、狭小、通风不良的舱室或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围截的通风不良舱室。

3.3 热工作业: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热工、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3.4 特殊涂装作业:简称特涂作业,是指船舶的密闭舱室在特定的温度、湿度等特殊工艺条件下进行的涂装作业。

4 职责

4.1 涂装车间和涂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重视涂装作业的安全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2 安全环境监督部和涂装车间必须安排人员对涂装作业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且有权责令停止有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和提出限期整改的指令性要求。

4.3 修船总管是船舶修理的生产组织者,也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单船涂装作业的安全负总责。

5 管理要求

5.1 外管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涂装作业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5.2 涂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与安全环境监督部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3 涂装车间必须对涂装作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安排和管理。

5.4 公司和从事涂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涂装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必须经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可执行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授权的部门的相关规定,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授权的部门没有相关规定的,由公司自行组织专业培训、考核和发证。

5.5 涂装作业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在涂装作业前,必须根据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危害辨识和评价,确定涂装作业的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必须按照不同内容和等级分别确定各级人员安全确认的责任,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各项涂装作业。

5.6 涂装作业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涂装作业从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尽快排除,并及时报告。待整改后,方可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5.7 在涂装作业的生产组织时必须限定作业人数。

6 安全技术要求

6.1 必须对涂装作业使用的涂料、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实行上下船登记制度。涂装作业完毕,必须将剩余的涂料、溶剂、废弃物等从作业区域中全部清理出去,存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2 必须在距涂装作业舱室的人孔或道门20米半径内设置禁火区域,保证涂装舱室和其相邻舱室无热工作业或与涂装作业相抵触的其它作业,悬挂明显的禁火警戒标志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6.3 在涂装作业前必须制定密闭舱室涂装作业的通风工艺标准,并进行通风设计策划。

6.4 涂装作业防火区域内的照明、风机及所有电气设施、喷漆设备必须达到整体防爆、防静电要求。

6.5 涂装作业时要保证舱室内有适宜的照明,照度不少于150勒克司。照明灯必须固定良好,不得擅自移动照明灯。涂装作业专用的照明及其它防爆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有接头。

6.6 必须对空气中含氧量进行跟踪检测,必须按通风设计策划保持涂装作业施工区域内的良好通风,保证密闭舱室的含氧量控制在19.5%-23%之内,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规定。

6.7 必须按通风标准要求保持涂装作业施工区域内的良好通风,保证密闭舱室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0%。

6.8 必须为涂装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服装,配备头部、眼睛、皮肤及呼吸系统的防护用具,并按要求穿戴,严禁涂装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和带铁钉鞋等进入涂装作业防火禁区。

6.9 进入密闭舱室涂装人员个体防护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严禁穿化纤工作服和有钉鞋,严禁携带打火机、香烟、火柴、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器具、对讲机、手机、非防爆的手电等引火物进入涂装作业的警戒区内。

6.10 密闭舱室内涂装作业时,应至少有两人同时操作。若作业场所过于狭小仅能容纳单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

6.11 涂装作业人员1—2个小时轮换休息,防止中毒。

6.12 涂装作业结束后应继续通风。油漆表干后,停风机半小时后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测爆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作业。未经测爆或测爆不合格,不得撤掉禁火警戒标志,严禁持非防爆手电进入涂装作业舱室,严禁在涂装作业施工区域和防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6.13 密闭舱室安全带钢质部分一定要采取绝缘措施后方可下舱。在没有坠落隐患的密闭舱室施工时,禁止携带安全带下舱作业。

7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管理要求

7.1 作业前的要求

7.1.1 涂装主管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常规检查,确认距涂装作业舱室舱壁前后左右20米范围内(包括毗邻舱室及相邻船舶动火范围)无明火作业和其他火源,发电机的摆放须离作业舱室道门孔15米以外,接电箱须远离舱室道门口5米以外。对施工队的准备措施逐项进行检查,并经涂装车间安全员确认后,具备涂装作业条件,然后方可进行作业的审批程序。舱室20米以内的氧乙炔管线须清除,不能清除的须将气源关闭。若涂装施工区域20米外高处有热工作业且处在上风口位置,热工作业是否停止由安全主管决定。

7.1.2 涂装主管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时必须讲清楚使用的油漆的危险性、施工环境特点以及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要求,并对紧急情况下个人防护常识、中毒、窒息及其他伤害的急救知识、联络方式和救援措施进行教育、布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的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7.1.3 施工队伍应在油漆施工区域(距涂装作业舱室舱壁前后左右20米范围内)设置禁火区域,保证涂装舱室和其相邻舱室无热工作业(总管负责协调停止涂装作业禁火区域内不相容作业,并收回不相容作业审批单,涂装作业结束后,待测氧测爆合格后重新审批),并拉设红警戒旗,设专人进行监护,在登船梯口或道门口设置涂装作业指示板,明确标注作业舱室、作业人员及人数、作业负责人、通风监护人、作业时间。涂装车间安全员对上述措施进行检查确认。

7.1.4 对喷涂作业的舱室,必须切断电源,并将舱室内的电源线清理出舱。相邻舱室内的220V照明线与36V照明线路电源切断,并使用绝缘胶带把接线端包扎好盘放在道门口孔附近。

7.1.5 由总管组织轮机主管对舱室内的各种管道进行分析、确认,并安排人员对敞口的管、阀及通往毗邻舱室的管、阀进行封堵。

7.1.6 在《密闭舱室油漆作业申请单》上签字人员应对照本规定和《密闭舱室油漆作业申请单》上审批细节认真检查,合格后才能签字,开始作业。

7.2 作业中的要求

7.2.1 所有进入密闭舱室涂装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应将本人的“进舱卡”挂在人孔或道门的“密闭舱室作业告示板”上,出舱后应及时取走本人的“进舱卡”。

7.2.2 所有进舱喷涂作业人员要佩戴正压式送风头盔,通风管系必须有三供班提供独立的通风管系,相连的空气管应密封良好。

7.2.3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限定作业人员数量。每个舱的作业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5人,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9人。舱室预涂修补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人(视舱容大小确定人数)。

7.2.4 涂装作业时要保证密闭舱内有适宜的照明,喷涂作业统一使用防爆手电照明,涂装车间负责确保防爆手电的性能,严禁使用其它照明方式。防爆手电在更换电池时必须在舱外进行,严禁作业员人带电池进舱或在舱内进行更换电池作业。

7.2.5 涂装作业时喷漆泵必须接地良好,通风机必须使用防爆型风机。特涂舱室工艺孔所搭设的防雨棚在喷油漆期间必须打开,以保证舱内可燃气体的有效排放。开设的工艺孔的大小、位置由安全主管与涂装主管商议后确定。

7.2.6 涂装主管应做好舱室通风策划设计,通风策划设计应符合舱室通风工艺标准,保证舱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在该种气体爆炸下限的10%以下,置换次在5次以上,并设置风机监护人;安全主管必须对舱内可燃气体及含氧量跟踪检测,保证舱室内氧气含量在19.5%—23%。

7.2.7 密闭舱室内如需进行油漆打磨或大规模打磨除锈作业,通风及对热工作业控制要求按特涂作业落实。

7.2.8 作业过程中涂装主管和车间安全员应至少有1人在现场监护,施工队伍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7.2.9 涂装作业领班人员应每隔1—2小时安排喷涂作业人员轮换休息,防止中毒。

7.3 作业后的要求

7.3.1 喷涂作业结束后,必须将喷枪、胶管等撤出舱外,并及时对工作场所进行清理,将剩余的涂料和溶剂及时送回仓库,将废弃物及时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便乱放。

7.3.2 喷涂作业结束后涂装队伍要继续通风并设专人进行监护,待油漆表干后停风机半个小时后,通知安全主管测氧测爆,测氧测爆合格后施工队通风监护人方可撤离。未经测氧测爆合格,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密闭舱室。

7.4 其它相关要求

7.4.1 所有上船的涂料、溶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作业许可制度要求,填写《化学制剂/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审批证书》并经过审批方可上船。

7.4.2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必须填写《密闭舱室油漆作业申请单》,经确认无不相容作业进行和经逐项严格安全检查审批,符合作业条件后方可进行。

7.4.3 VLCC等大型船舶单舱特涂面积在10000㎡以上,或油漆用量在150套以上时的作业要求:

1)舱室必须开设工艺孔,工艺孔不少于2个,每个工艺孔的大小可以同时进8支风袖。

2)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防毒面具,施工人员必须每小时出舱一次休息并在换气确认表签字,施工队伍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足量的饮用纯牛奶(以每两次必须喝一袋为标准)以防止疲劳作业和中毒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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