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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港铁人编辑)
日期:2015-08-07   文章点击数:392   稿源:港铁人

1 目的

为了规范钢质脚手架搭拆与使用要求,加强施工中钢管脚手架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类型钢管脚手架搭拆(整改)与验收、使用及维护的安全管理。

3 脚手材料检验标准

3.1 脚手架钢管的检验标准

3.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2793)(附录1)规定的三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附录2)中Q235—A级钢的规定。

3.1.2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滑道。

2)钢管的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新钢管检验标准(附录3)的规定;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附录4)规定。

3)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4)任何不符合检验要求的钢管严禁在脚手架作业中使用。

3.2 脚手架扣件的检验标准

3.2.1所用搭架扣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十字扣重量1.1kg,对接扣重量为1.25kg、转向扣重量为1.3kg、螺丝M12、铆钉Ф8mm。没有国家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3.2.2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3.2.3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纹、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2.4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3.2.5搭架用扣件必须在内场进行全面检查,要确保螺栓、螺丝、盖板完好并清洁涂油保养,转扣和十字扣中轴如磨损较大不得使用。

3.3 脚手板检查标准

3.3.1木质脚手板检查标准

1)脚手板应使用花旗松材料,厚度应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300mm,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两端应插入防裂铁棒或用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或用8#铅丝)扎两道。

2)载重实验的要求:脚手板两端各100mm处垫高,离地150mm,将300kg的载荷放置于中部一分钟,没有断裂声且变形不触及地面的脚手板为合格。脚手板有下列现象之一时,必须予以报废:

——明显横向裂纹;

——纵向裂纹高度超过脚手板总长的1/3或长度超过1.3米;

——腐竹或腐烂;

——烧焦发黑;

——穿心节疤;

——明显弯曲、变形。

对于无明显断裂痕迹的脚手板,如裂纹较多、中部有明显凹陷现象,必须要进行载重实验。

3.3.2 冲压管质脚手板的检验标准要求(见附录5)

3.4 其他搭架材料的检验标准

3.4.1扣件斗:用≥12mm的钢板制成1500mm×1500mm×高1100mm的敞口容器; 四周焊有承载≥3000kg/只的吊耳四只,用于存放钢质扣件。吊耳要每月进行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扣件斗每年要进行一次承重6.25吨的吊重试验。

3.4.2钢管托架:用Ф48×3.25mm的钢管与100mm×100mm的角钢拼焊成外形约为800mm×800mm的框架,2只一组用于托放4—5吨钢管。托架应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承重5吨的吊重试验。

3.4.3扣件包:用于存放脚手架扣件,底部为350mm×300mm、高270 mm、带长150mm的长方形帆布制手提包。最大承重20kg,缝制牢固、无断线、破损。

3.4.4钢丝绳:脚手架上使用的为Ф8mm钢丝绳,使用前要确认无严重断丝、断股,连接牢靠。

4 定义

4.1 脚手架搭设作业结构定义

本标准中的作业结构指船舶修造中的船体分段、外板、舱室及利用钢质脚手架作业的各类结构物。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1 直角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90度固定用的连接件。

4.1.2 对接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180度固定用的连接件。

4.1.3 旋转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360度范围内任意角度连接固定的连接件。

4.1.4 内井型

搭设于成口字型作业结构内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4.1.5 外井型

外围作业结构而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4.1.6 凹型

指在凹型作业结构内搭设的三面脚手架结构。

4.1.7 立杆

是指与地面垂直的杆,是脚手架受力杆,它的作用是将脚手架上所有重量传导到地基上,一般长度为6米。

4.1.8 大横杆

是指与作业面平行的长杆,与立杆连成整体,将脚手板上的重量传到立杆上,一般长度为6米。

4.1.9 小横杆

是指与作业面垂直的短杆,与立杆连成整体,用于搭载脚手板并将脚手板上的重量传到大横杆和立杆上。

4.1.10 斜撑

指紧贴脚手架宽度方向的外排立杆,与立杆斜交、并与作业面成40—60度角的杆。一般沿脚手架的立杆与小横杆连接形成的长方形的对角线设置,上下连续设置成“之”字型,用于将脚手架形成三角稳定结构,防止架子沿纵长方向倾斜。

4.1.11 剪刀撑

指与脚手架长度方向的外排立杆斜交,与作业面平行、与地面成45—60度角的支斜杆。一般沿脚手架的整个高度贯穿脚手架的多个立杆与大横杆,用于将脚手架连成整体,形成三角型,增加整体稳定性。

4.1.12 抛撑

是指支点在脚手架外与宽度方向多个立杆斜交的支杆,与地面和作业面均成45—60度夹角,增加脚手架横向稳定,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倾倒。

4.1.13 连体杆

也称连墙杆,与作业结构相互连接的水平杆,能承受拉和压的作用力,主要用于高度较高的脚手架,可以承担外排立杆不均匀产生下沉所产生的载荷和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一般采用焊接或卡接在作业结构上。

5 脚手架搭设要求

5.1 对搭架作业人员的要求

5.1.1 搭架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1.2 搭架员工的年龄必须在18—45周岁内,不得使用未成年人或超龄人。

5.1.3 凡从事本搭架工种员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以及不适应高度作业人员,禁止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

5.1.4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了解各种扣件、脚手板、脚手杆工具等性能,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考试合格。

5.2 材料吊运进舱要求

5.2.1 敞口货舱搭架时,搭架材料用吊车吊入货舱内;密闭舱室搭架时,材料进舱时,由人工传递进舱口。

5.2.2 搭架材料由人传递入舱口时,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捆绑材料绳索必须≥Φ12mm,并捆扎两道,原则上每次送1根材料入舱,严禁长短太多的材料两根一起送入舱口。

5.2.3 搭架时采用人字架或三角架的要求

1)在封闭舱室舱口或工艺孔处竖架,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宜采用竖三角架,三角架底部三角边用钢管扣件连接固定,底边长度视工作环境而定,一般应大于2m。三角架顶部用旋转扣连接固定。在工作环境不能竖三角架的场所采用人字架,底部两根钢管间用钢管扣件连接,底部长度应大于2m,顶部用旋转扣连接固定,角顶在人字架两侧用Φ12mm及以上的白棕绳做绷绳,从左右两侧把人字架绷紧拉住。

2)竖架的材料应采用垂直完好的钢管,旋转扣件要检查完好,拉绳采用Φ12mm以上的白棕绳,挂葫芦用的挂绳应用大于Φ12mm的白棕绳。

3)葫芦应选用能承受0.5T拉力以上,钩头有防脱槽装置,以防止工作中挂钩与索具脱钩。葫芦每次使用前要检查滑轮转动是否活络,以减少工作中拉绳与滑轮的摩擦,提高安全系数。葫芦应每月进行安全检验,做好月度检验标色;每年进行额定负荷试验,做好试验记录。

5.3 脚手架搭设结构与尺寸要求

5.3.1 脚手架搭设尺寸要求

1)搭设脚手架的整体结构,其横向长度应分别超出作业面两端点500mm为宜,纵向高度应超过最高作业部位1.5m以上。

2)脚手架各层之间的垂直距离为1.8—2m,第一层高度应小于2米。

3)立杆的横纵向间距不大于2.5米。

4)脚手架结构的任何部位与作业结构表面距离应小于300mm。若超过300mm应加设内侧栏杆。

5)大横杆、小横杆应保持水平,水平偏差不允许超过5mm/m。

6)一根或相连接的数根立杆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允许超过100mm。

7)当搭设高度超过4米,除满舱脚手架(四面全部搭设脚手架并且相连)外,其余脚手架的立杆应用抛撑加固,抛撑的搭设间距为间隔一道立杆设置,同时在立杆与抛撑之间,在距地面200—500mm处加一加强杆,用以加强整体结构。

8)搭设宽度超过3根立杆(大于6米),应该加设剪刀撑加强;当架高在30米以下、搭设长度在20米以内时,可在宽度方向沿对角线连续搭设一道剪刀撑。

9)满舱脚手架应在拐角处每隔一层用脚手管搭设三角连接结构。

10)脚手架与作业结构加固连体杆的设置,架高在25米以下时,每道连体杆水平间距不大于7.5米,纵向档距不大于4米;架高25米以上35米以下,适当增加连体杆的密度。

11)每层脚手架上必须在两侧加设两道防护栏杆,上道栏杆距吊板的距离为1050mm,下道栏杆为500mm。

12)脚手架的施工平台应拉设钢丝绳方便挂设安全带,钢丝绳的直径不小于8mm.钢丝绳的固定应可靠。

13)搭设斜坡板的单面脚手架或长度超过16米,高度超过20米的单面脚手架时应适当增加脚手架的宽度(一般可呈递减阶梯状保持不少于6排立杆)以保持其稳定。

5.3.2脚手板及铺设的要求

1)脚手板的铺设必须严整、严密,不允许漏铺,脚手板铺的倾斜度小于30mm。

2)严禁搭设探头板,如出现探头板长度超过300mm,必须在探头板外搭设护栏。

3)脚手板的铺设必须采用阶梯压叠方法,并应在支点(小横杆)处压叠,脚手板伸出支点部分在125mm上,重合部分不小于250mm。

4)两块脚手板平行摆放之间最大间隙不得大于50mm。并用16#的双股铁丝将两板连接封固,3m长的吊板封固4处。

5)每层脚手板的铺设宽度、以及用于临时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少于500mm。

6)铺完的脚手板两端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用16#双股铁丝与脚手管进行封固,禁止用手拧铁丝进行封固,铁丝须头折向脚手板的内侧。

7)凡施工作业区及行走区域,脚手板或毛竹片必须满铺,不得有空缺或足以使人窜下的空档。如施工不需要满铺的地方,必须有栏杆保护,以防坠落。

8)作业结构内狭窄部分脚手板的一端,允许临时铺设处在同一水平面的结构上,但必须采取封固措施,不允许有自由端。

9)作业结构内狭窄及凹型部位脚手板的铺设,禁止用单根脚手杆支撑。

10)换槽型舱壁工程时,槽型舱壁探桥板要根据槽型的大小决定探3块或2块桥板,特殊情况要求4块。槽型舱壁探桥板的后部要用钢管压住,槽型舱壁探桥板探头超出400mm,需加设小横杆,同时在槽型内做好内护栏。

11)对于线型曲率较大的结构,根据需要适当加宽脚手板的铺设,以保障作业安全。

5.3.3 脚手杆的搭设要求

1)支撑脚手板小横杆应紧固在大横杆上方。如必须固定在立杆上,应该靠近大横杆固定。

2)必须在脚手架整体结构外围立杆上,距地200mm—500mm之间,用大横杆连成封闭形式的底框架。

3)各抛撑杆底部,应用大横杆相互连接封固,并与脚手架底框连成一体。

4)加强杆连接要到位。

5)脚手杆相连接的交叉点要用扣件紧固,成90°状况应用直角扣件连接,直角扣件应该摆平,开口必须朝上,不准用旋转扣件替代。

6)横向脚手杆不准采用连接扣件牵拉,脚手杆采用搭接方法时采用旋转扣件连接,搭接长度要大于500mm,两扣件距离不小于400mm。

7)大于90°斜坡型脚手架,其立杆抛撑的根部要加强牢固,抛撑经过的立、横杆都应用扣件紧固连接。

8)当架高超过30m时,要从底部开始相邻两层水平大横杆错开,分别布置在立杆的内外侧,减少立杆的偏心受载。

9)立杆的接头,相邻杆要错开,水平位置错开不小于500mm。上下相邻的大横杆对接接头不准布置在同一截面,垂直位置错开不小于500mm。

10)凹型结构里的脚手架,除在拐角处加斜撑外,应根据其高度和长度,相应增加大横杆水平面斜加强和立杆的抛撑。加强杆探头部分不允许超过100mm。

11)6m抛撑的间距为5m,落地支点与立杆距离不得少于3m。如特殊情况,可用3m或4m抛撑替代,密度应是6m抛撑的两倍,且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必须采取连体杆的加固措施。

12)顶棚型脚手架采用墩式搭法,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均为2.5m。脚手板距作业面1.8—2.0m为宜,立杆出头不应超过脚手板平面50mm。

13)顶棚型脚手架的基础是斜面,立杆加焊码脚固定。并要依据设计规定的码脚位置为基点及起点搭设脚手架。

14)顶棚型脚手架纵、横向立杆上每隔5米均需加装剪刀撑和斜撑,其位置从脚手板依次向下。

15)支撑在大舱斜坡板上的立杆,应在距斜面不超过150mm处使用脚手杆相互连接增强其整体稳定。

5.3.4 爬梯和安全网搭设要求

1)每层脚手架之间必须挂爬梯,捆绑要牢固,爬梯上端应伸出脚手板平面500mm以上。

2)大舱脚手架应设置行走斜爬梯,梯道与脚手架本体相连,斜爬梯与横向水平杆呈30至45度角,搭设顺序由下至上逐层平行安装或之字形加平台安装,搭设的斜爬梯必须用16#铁丝固定四点,铁丝捆绑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拧紧捆牢。

3)斜爬梯外侧顺梯子方向安装两道防护栏高度分别为1050 mm和500 mm,斜爬梯前后位置安装两道防护栏。

4)油轮深舱等场所可以设置直爬梯,直爬梯应搭设在脚手架内侧并且错位搭设,每隔4m设置转角平台,转角平台的宽度不小于600 mm;直爬梯应设置纵向钢丝绳系挂安全带,距离舱底最下一层的直爬梯不设置钢丝绳。

5)所有下方没有工作平台、悬空的脚手架下方水平设置安全网防护,安全网设置能保证人员从工作平台中坠落不直接坠落到舱底,并且要完全覆盖工作平台不留空隙。安全网的绑扎应牢固。

6)生活区脚手架、靠舷侧舱口围内侧脚手架在外侧护栏处挂安全立网。

7)喷砂作业脚手架不挂设立网时,采用挂设平网,平网挂设位置在两步架高度(4m),宽度为4~5m。

8)应根据作业时间及作业条件决定是否挂设安全网。如舱室内进行大量热工作业,为达到防火要求,根据安全主管具体要求,可适当拆除热工作业垂直下方安全网。

9)特殊工程脚手架挂设安全网,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挂设及挂设位置方法。

5.3.5 其他场所的脚手架搭设的基础要求

1)钢筋水泥地面或相当于其硬度的地面,可直接在基础上搭设脚手架。

2)特涂及特种船舶(液化气、天然气、化学品船等)或特殊部位(如机舱)应在搭、拆架子位置周围先作好防护,以防碰坏设备和特涂油漆面。

3)搭设特涂及特种船舶脚手架使用的脚手杆两头应用软木塞堵住,脚手杆与油漆面接触的地方用胶皮包好、垫好。

4)密闭舱室的涂装脚手架,脚手板和脚手杆之间必须垫设胶皮,以防摩擦产生火花(铺设木质脚手板除外)。

5.4 脚手架搭拆(整改)作业的安全事项

5.4.1 作业审批程序

1)脚手架搭、拆(整改)作业前首先由施工部门填写《钢管脚手架搭拆(整改)作业申请单》,施工队伍领班与车间主管确认施工环境和作业人员符合安全要求后,同时签字确认,并报安全主管审批。

2)安全主管与申请车间领班、主管共同确认,作业环境符合申请细节,达到安全作业要求,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3)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持续保持作业审批条件;如有异常变化,作业审批自动失效,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5.4.2 脚手架搭拆(整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脚手架作业时,应设专人现场监护,领班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设警戒标志阻止他人闯入,禁止产生交叉作业,确保安全。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水上或舷侧作业穿好救生衣。

3)2m及以上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双钩安全带,并始终保持至少有一只安全钩扣在管子或钢丝绳上,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能系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不能系挂在脚手管自由端,防止高空坠落。

4)密闭舱室、夜间施工必须确保足够的照明度,照度不少于150Lx,不准擅自移动220V及以上电压的灯具及电线,密闭舱室作业时必须保持续有效的通风。

5)搭拆(整改)作业程中,要保管好扣件、工具及材料防止坠落伤人。严禁从上方向下掷物。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应使用专用的扣件包,禁止使用其他易造成扣件散落的物品装置扣件。

6)风力超过六级时,禁止露天作业;夏季作业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作业应注意防冻,霜、雪、冰冻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防滑措施,禁止施工。

7)不得在工作前饮酒,不得连续疲劳作业。

8)作业人员要穿软底胶鞋,防止跌滑;同时在一块木脚手板上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不得在作业时追逐打闹。

9)在靠近设备和电气线路(下方)搭设脚手架,必须预先请示安全。

10)吊运脚手板、杆时,只准用成对钢丝绳捆绑吊运,不应用长短不齐或单根钢丝绳吊运。

11)作业时应避免上下交叉搭设,确因需要交叉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协调作业。在其上下禁止从事其它工种的交叉作业。

12)紧固扣件时,应用专用扳手,扭力矩要控制在4~5kg·m,最大不应超过65KG·m。

13)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前,搭架施工队负责人或带班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对已受到破坏或松动的部位进行加固,清除掉脚手架上的杂物,禁止非拆架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14)大舱内拆架要有足够的存料场地,作业时要求自上而下的逐级拆除,同一侧的脚手架拆除应保持同步,层差控制在一层之内避免产生垂直交叉作业。

15)严禁用推倒方法拆除。拆除的脚手架材料应边拆边清除,传递的方法是每层脚手架上站人逐层传递,高处脚手板须用棕绳溜放,要选好棕绳的强度和长度,结绳扣应牢固,溜放前应提示工友,保证绳子下方无人员作业。

16)脚手架的连体杆应与同层脚手杆一起拆除,不准割掉全部连体杆后再拆除脚手架。

17)3m 以上脚手杆往下传时,脚手杆应侧立于身旁下递。禁止用双腿夹杆,以免被杆掀起发生坠落事故。

18)拆除的扣件可以固定在脚手管上,也可放在扣件包内集中用棕绳溜放扣件包。不允许将扣件遗留在舱室结构件上。

19)拆下的脚手板、杆、扣件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和任意堆放,应轻拿轻放,摆放整齐,并及时吊出运走,且钢管和扣件严禁混吊。

20)不允许将拆下的脚手杆、板等物集中堆积在待拆除的脚手板上以防超负荷酿成事故。

21)抛撑应该在最后拆除。

22)所有拆架材料在舱内要有序堆放,并及时吊出运走,且钢管和扣件严禁混吊。

23)拆除脚手架过程中,施工人员休息或临时停工,应在所有下舱的通道口设置“拆架作业,禁止使用”的警示标志,并且在通道口用脚手管封闭,防止人员误入。

24)除脚手架专业施工部门和队伍外,其它任何工种人员不得私搭拆、整改脚手架。

5.5 脚手架搭设完工检验程序和要求

5.5.1 脚手架搭设完工,要经过搭设部门、使用部门和安监部三级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2 首先搭设部门自检,由搭架队伍带班(队长)和脚手架主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合格后签字报使用单位检验。

5.5.3 使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主要检验脚手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方便作业人员使用和通行。检验符合安全和使用要求后签字确认,由搭设部门报单船安全主管检验。

5.5.4 安全主管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及时同搭设单位、使用单位一起进行安全检验,安全主管要对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方便作业人员使用及安全通道设置等进行综合性检验,及时提出改正要求,符合要求后在脚手架完工检验手续上签字。

5.5.5 经三级检验合格的脚手架应在明显处悬挂“检验合格”标志,并且要注明搭设单位,告知作业人员可以使用。

5.5.6 搭设完工未经检验或检验未合格的脚手架应挂好“禁止使用”标识。

5.5.7 改动过的脚手架、损坏的脚手架或经过恶劣气候影响后的脚手架使用前应重新经过三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的程序是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人或脚手架主管——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

5.5.8 脚手架检验细节和审批要求见《钢管脚手架搭设(整改)完工验收单》

5.6 脚手架的检查维护

5.6.1 涂装车间应每周定期组织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脚手架在使用期间每周被检查一次。

5.6.2 涂装车间应保证有4~6名架子工负责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及根据施工需求进行改动。

5.6.3 脚手架使用方安全员要进行每天例行安全检查,安全环境监督部对所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巡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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