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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设备管理规定
日期:2015-02-01   文章点击数:614   稿源:港铁人

1 目的

对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作出规定,保证资产正常、安全运行;船舶装卸、船舶修造、改装工程安全、质量要求;降低资产使用寿命期内的费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3 职责

3.1 资产管理部经理、各使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长直接对主管固定资产领导负责;资产管理部下设设备主管、基建主管,设备主管、基建主管对资产管理部经理负责;使用部门下设资产管理员(生产部门设专职资产管理员,非生产部门设兼职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直接对使用部门长负责。

3.2 资产管理部

3.2.1 负责制定出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规程和标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要求,保证执行部门有章可循;

3.2.2 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和标准以及保养计划、换油计划等的执行,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责任;

3.2.3 负责固定资产档案的管理;

3.2.4 下设动力设备维修组,负责变电所、空压站维护;

3.2.5 负责固定资产的公司内部调拨、迁移、报废及清理移交工作;

3.2.6 负责对特种设备及水上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检测管理,负责办理须向电业局申请对高压电气设备的竣工验收及常年的例行报检;

3.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3.3.1 负责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本部门固定资产,保护固定资产不受损失,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3.3.2 认真执行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等,按时完成生产设备保养、换油计划,及时完成生产设备日常维修等;

3.3.3 负责填报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如:点检表、维护保养记录等。

3.4 固定资产管理各级人员

设备操作者:正确操作设备,完成生产设备的一级保养,参与生产设备的二级保养和维修,并参与生产设备的安装、移装及验收;

设备维修工:监督、指导设备操作者完成生产设备的一级保养,完成生产设备的二级保养等,并参与生产设备的安装、移装及验收;

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并配合资产管理部作好各项管理工作。

设备主管:负责监督、指导、考核固定资产各级管理文件的实施。

3.5 物资管理部

负责设备采购;负责在建固定资产及在用固定资产建设、维护所需配套备件、物资的采购。

4 工作程序

4.1 设备管理总则: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谁保养。

设备降级使用、报废:实事求是、充分利用、妥善处理、减少损失。

设备保养:强制保养,严禁以修代保。

备件管理:经济合理、分类管理。

4.2 设备分类:

生产设备按其在公司经营、生产活动中所处的地位、购置原值、工艺路线单一性、安全性、停机损失、开动班次、工作能力及配件可供应程度等,划分为重点设备(A类)、主要设备(B类)和一般设备(C类)。生产设备按类别一级分类分为水上设备类、起重运输设备类、金属加工类、焊割设备类、涂装设备类、动能设施设备类、电气(器)设备类、检测设备类、安全环保设备类、行政办公设备类、辅助设备类。

4.3 新增、选购与安装

4.3.1 资产管理部负责

1)组织并完成生产设备的前期调研、论证等工作;

2)负责生产设备供应商选择工作,并在请购固定资产的同时将供应商的选择工作在系统内报物资管理部,如实际情况不能提供三家(含三家)以上供应商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物资管理部;

3)在ERP系统建立采购申请,并注明型号、规格、技术性能等;

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项目申请单》、《固定资产项目开工单》等相关报批手续,并提交物资管理部作为采购依据。

4.3.2 物资管理部负责组织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以及商务合同的编写、签订,商务合同时要明确设备的质保期限。资产管理部负责在确定供应商后配套主合同的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物资管理部对按时交货负责,按技术协议的要求需在制造厂方进行设备预验收时,物资管理部提前通知资产管理部。

4.3.3 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管理部负责组织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开箱验收。设备原始技术资料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交资产管理部,经办理移交手续后,由资产管理部报公司办公室归档,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备件由资产管理部交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收存。

4.3.4 资产管理部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交接。在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资产管理部要作好各种记录(基础、精度、试车、联动等)。安装调试后由生产厂家、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安监部等一起验收(对于流水线等成套生产设备除了单机试车外,还要联动)后,共同签署《固定资产项目完工单》等各种记录,并及时办理项目结算、资产入账等手续。特种设备需要办理好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验收。

4.3.5 质保期内发现因设计、制造、安装等缺陷,资产管理部收集汇总后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解决。

4.3.6 设备购置、安装、验收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记录表单等按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

4.3.7 在征得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的确认后,相关部门方可支付设备的质保金。

4.3.8 凡尚未向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的设备,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4.4 台帐

4.4.1 资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台帐,并监督、管理使用部门做好部门分台帐工作。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类别、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始用日期、原值、使用部门、设备主管、是否为特种设备等。

4.4.2 资产管理部、财务部、资产使用部门分别建立台帐。

4.4.3 资产管理部每年度与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核对,保证资产管理部与财务部台帐保持一致。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每季度和资产管理部进行资产核实,确保公司总台帐和部门台帐保持一致。

4.4.4 设备原值及折旧值以财务部核实数据为准。

4.5 设备在用管理

     设备运行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实行“5S”,杜绝跑、冒、滴、洒、漏和脏、乱、松、缺、锈等现象,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5.1 使用

1)新配置A、B类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有确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保养规程》、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责任人(班组)标识,并且操作者具备操作条件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2)凡操作、使用设备者,应掌握该设备的操作规程、保养规程等相关制度。操作、使用特种设备者,则还必须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各类生产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不符合上述条件者禁止操作设备。

3)A、B类设备及固定设备必须有责任人,其他设备必须有责任班组。A、B类设备必须执行两定(定人、定设备)、三包(包使用、包保养、包保管)制度。

4)设备使用部门要管理好所辖设备,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设备使用部门应重视设备现场管理,做好清洁、润滑、保养、检查和调整工作,并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转。

5)设备操作者作业前,要对设备的安全机构、外观、紧固、润滑等进行检查并保养;设备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注意有无异常振动、温升、噪音等问题;作业后要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有明确规定的设备要做好点检记录,水上设施和变配电设备的运行记录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5.2 保养

1)设备保养分三级: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2)A、B类生产设备保养计划由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配合)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一月份发放到各部门(新增A、B类设备在交接后一个季度内发放),并且按月度由设备主管发放至各部门。

C类生产设备保养计划由使用部门自行编制。

3)新装、二保后的设备,运行500~600小时后,由设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安排做一次一级保养。

4)部门(部门)按照生产设备保养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保养设备,月底将计划实施情况报资产管理部备案。如部门(部门)无能力保养,经分管领导书面同意后,以报告的形式报到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负责联系厂内、外协作。

5)保养人员填写《设备一级保养派工单》、《设备二级保养派工单》、《设备保养记录》。《设备一级保养派工单》、《设备二级保养派工单》与设备档案一同保存。

6)变电所主要送变电设备的维护按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水上设施的维护按照船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7)闲置生产设备也要定期进行保养。

4.5.3 润滑

1)资产管理部负责(使用部门参与)编制A、B类设备换油计划,每年一月份发放到各部门(新增A、B类设备在交接后一个季度内发放),规定定额用油、换油周期、换油牌号等,做到计划用油、合理用油。

2)设备润滑要严格实行“五定”、“三过滤”,并定期清洗润滑系统及工具;对自动注油和集中润滑,要定期检查滤网、各润滑点的油位、油压、油温、油质、注油量等,及时处理不正常情况。

3)部门(部门)按照换油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更换油品,月底将计划实施情况以《设备换油记录表》的形式报送资产管理部相关设备主管审核。

4.5.4 维修

设备维修要将预防修理、事后修理、状态监测修理三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其中A、B类设备以预防修理为主,C类设备以事后修理为主,安全、环保及流程生产的设备以状态监测修理为主,原则是“修改结合”。

1)日常修理

设备的一般故障维修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维修完毕后在PM系统中创建维修报告。

使用部门无法完成的项目,厂内其他部门可以完成的,由设备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在PM系统中创建维修请求,由资产管理部设备主管开出《设备维修派工单》,厂内协作修理。厂内无法完成的,资产管理部负责外协修理。

2)房屋、建/构筑物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一般性房屋、建/构筑物的维护,由各部门在费用预算计划内负责自行解决,公用房屋、建/构筑物的维护由行政部负责,各部门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申请资产管理部外协解决。

属专业性维修、改造的项目由所属部门提出计划申请,经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由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5.5 检查、试验

1)资产管理部定期组织设备检查,由设备主管、资产管理员、安监部参加,检查按设备分类进行。检查前有检查标准,检查后有交流,有整改措施。

2)生产设备使用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带队的设备检查,可以是设备数量的核查,也可以是管理、专业方面的检查或者外包供方自带设备检查。资产管理员每周要对部门管辖的设备检查一遍。月底将所有检查情况以《设备检查报告》的形式报送资产管理部。

3)设备试验时填写《设备试验检查记录》。

4.5.6 工作计划变更

     如因故更改保养、换油、整改等设备工作计划,设备使用部门填写《预防性维修计划更改申请单》。

4.6 备件、物资

4.6.1 设备维护、保养等所需备件,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申请时必需注明物料号(按照实物、图纸定做的备件可以不提供物料号)。设备主管在ERP中建立采购申请,物资管理部负责采购。

4.6.2 因设备维修、保养、整改等需要领取备件、物料等,要按公司ERP系统的要求执行。如发现不合格备件,须及时与物资管理部联系,决不允许使用不合格备件。

4.7 设备安全保证

4.7.1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7.2 资产管理部须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查设备的重要安全部位和安全部件以及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4.7.3 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定限定性的使用性能指标和防护要求。

4.7.4 对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按国家和行业管理规定要求,须取得安全使用证书、合格证书等,并作定期维护、保养和送交法定单位或部门检测。

4.8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等)在未取得使用许可(许可证、使用证、牌照等)时,严禁使用。

4.9 设备事故

4.9.1 公司各类生产设备凡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停机修理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费用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以及虽暂可不修理但内伤严重者,均称为设备事故。

4.9.2 设备事故的直接损失系指修复所耗人工和材料费用,或因事故报废的设备价值。

4.9.3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4.10 设备降级、报废

4.10.1 设备降级

     设备修理后仍达不到出厂时的性能标准但还有利用价值,应该降级(精度、载荷等)使用。降级使用的设备必须在台帐及设备现场做好标识,并以《设备降级使用单》的形式告知相关部门。其安全操作规程、保养规程、检查周期等要相应的予以调整。

4.10.2 设备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废。

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耗严重,继续理后其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规定的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或功能使用要求的。

2)设施、设备陈旧、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且已提完资产折旧费用的。

3)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毁坏,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4)能耗大、污染环境严重及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和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5)因厂区改造、扩建工程及城市规划需拆除的。

设备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单》。经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4.10.3 对于压力容器、车辆、船舶等国家规定报废后不准使用的设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处理。

4.11 设备移装、调拨

根据生产需要,资产管理部经理可将设备在本公司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以提高设备利用率。手续由资产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按照《设备调拨表》办理,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设备一起调动。

4.12 设备档案

4.12.1 A,B类生产设备单独建档、C类生产设备分类建档。

4.12.2 生产设备的购置资料、随机技术资料、图纸、保养、事故等资料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存档。

4.13 设备监督考核

资产管理部将联合安全监督部等部门对设备管理实行考核,奖优罚劣。

4.14 设备培训

设备的管理和使用部门每年年底将次年关于设备管理、操作、维护等方面合理的培训计划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给与落实。

4.15 设备薄弱环节管理、技术改造

4.15.1 针对设备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资产管理部要专门立项进行改进。

4.15.2 资产管理部要做好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技术改造的重点是落后的技术工艺和工作原理、故障频发点、污染点、噪音点、高能耗点、影响质量点、制约效率点等,从而提高设备的精度、性能和效率,改善劳动条件,降低能耗、噪音、污染和故障频率等。

4.15.3 技术改造后的设备要作好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工作。

4.16 盘点

4.16.1 每年12月份对全公司的设备组织一次盘点和清查,必要时也可不定期地针对某一类设备进行盘点和清查。

4.16.2 盘点工作由财务部牵头,按资产管理的职能分工进行,各司其职。在盘点和清查登记中,对盘赢、盘亏的设备,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17 设备完好率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统计表》,每月25日交资产管理部。

4.18 设备例会

每月26日召开设备例会,参加人员为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部设备主管等。

5 记录的保存与归档

设备安装、调试相关的记录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填写,其他记录由使用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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