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保斗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码头斗车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内容
3.1 作业前:
(1)有条件的作业场所,必须对斗车作业区域进行隔离,严禁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
(2)斗车作业区域环境复杂,过往人员及车辆多的情况下,要派专人监护。
3.2 行驶应做到:
(1)行驶前取下车体安全连接杆,并妥善保存;
(2)动车前,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员和障碍物,并鸣喇叭低速起步,倒车时,速度不得大于5公里。
(3)行驶时车斗应离地40厘米;
(4)避免急加速、急转弯和急刹车;
(5)道路不好或在雨雪后易滑的路面上行驶应减速慢行;
(6)行驶时要严格控制机械行驶速度,注意观察、了望,注意周围人员、车辆动态和障碍物,确保行车安全。
3.3 作业中应做到:
(1)取货前,前后车体必须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垛,将货斗平行接触地面,再进行取货;
(2)取货应根据货物的阻力,选用适当的变速档位,货斗插入货堆后,提升悬臂,同时把货斗向后收、车体继续前进;
(3)取货、装车、倒车作业或移动较小距离时,应使用左面的微动制动踏板,行驶时使用右面制动踏板,无紧急情况,不得使用手动紧急停车阀;
(4)司机要注意现场作业人员所在位置,杜绝人机接触;配合作业人员要专注斗车动态,注意避让。
(5)斗车作业时,不准与门机等进行交叉作业。
(6)作业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必须先停车后处理。
(7)斗车发生故障时,必须拆下变速器和驱动桥之间的传动轴,方可进行牵引。
3.4 作业中“八不准”:
(1)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2)不准边转向边取货;
(3)不准边行走边起升货斗;
(4)不准升高货斗行驶;
(5)不准在斜坡路面上横向行驶;
(6)不准货斗偏重;
(7)不准在升起的货斗下面站人或进行检修;
(8)不准作推土机、起重机使用,斗内不准载人。
3.5 作业完毕,停车后将换向杆放在零位,拉好手刹车,并将货斗放平与地面接触。较长时间停放时,应慢慢活动升降和翻斗手柄2—3次,以降低油缸和管路内的残余压力,并安装好车体安全连接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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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车安全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