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证设备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满足生产需要。
2 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浮船坞通用报警板。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对规程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操作者要严格
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 具体内容
4.1 要求
4.1.1 除非紧急情况、演习状态、或系统进行必要的检验,否则不可对该面板进行操作;
4.1.2 通用报警板上的按钮,只有坞长或坞长指定的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4.2 自动报警
按下“通用报警”按钮,广播系统便会自动发出通用报警信号:7 短1 长报警声。
4.3 手动报警
按下“手动报警”按钮,广播系统便会根据按动的时间间隔,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4.4 火警报警
当火警控制器发出警报3 分钟内无人按“消音”按钮确认时,则通用报警板上火警指示灯亮,广播系统便会自动
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5 灯光调节
可以通过“调光”按钮来调节指示灯亮度。
5 应急处理
当此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停下上一级控制开关。严禁带病作业。
6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