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保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动打磨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内容
3.1 危险源/环境因素
1)工器具、砂轮等重物坠落伤害(足部)。
2)打磨时铁屑飞溅。
3)打磨时造成工件、砂轮局部温度身高。
4)打磨时产生粉尘、噪音。
5)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废弃的含油废弃角布。
6)高频振动易使人受伤,比如手指受高频振动而发白。
3.2 劳防用品
1)眼部防护:防护眼镜(强制)。
2)手部防护:手套(强制)。
3)身体防护:工作服。
4)脚部防护:工作鞋(强制)。
5)呼吸防护:呼吸器或口罩(强制)。
6)听力防护:耳塞(强制)。
3.3 安全操作程序
3.3.1 砂轮片接收
砂轮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检标志。查看产品说明书,确认砂轮的存放方式及要求,砂轮必须小心搬运至储存点,确认其不会随时跌落和碰撞,检查包装是否变形、产品外漏等损伤,如有怀疑可暂不接受。拆箱后查验砂轮外观,如有损伤碎片,明显损伤或不寻常缺陷则立即通知工段并弃用。
3.3.2 砂轮片搬运:磨具产品易碎,手工搬运要小心对待。应特别注意以下各项:
1)避免跌落和冲撞。
2)使用前再打开包装,以免过早受潮,始终让砂轮保持干燥。
3)搬动过程中防止磨具剧烈振动。
4)搬动时避免刮擦磨具表面。
5)特别注意防止对砂轮内孔的伤害。
6)运输过程中,磨具支撑牢靠,砂轮上不能压重物,特别是砂轮或超硬磨料砂轮的端面上切勿截物。
7)不要使用已经在搬运过程中跌落受伤的产品。
8)移动已安装好的打磨机时应特别细心。
9)遵循用多少拿多少的原则,不得将暂不使用的砂轮随意堆放在作业点附近。
3.4 砂轮片保存
保存产品的方法是,若确定某件产品已受损伤而不影响其它产品时,此产品应从库存中剔除出来。以“先进先出”的循环方式储存产品,应遵守下列规则来保管砂轮产品:
3.4.1 保持干燥和无霜冻条件。
3.4.2 防止温度剧烈波动。
3.4.3 避免高温、低温和表面受潮。
3.4.4 对于超硬磨料砂轮,可用原包装保护产品。亦可在砂轮片间用隔离层防止砂轮相互磨擦。
3.4.5 碗形砂轮可正反交替摞放,即底对底、再缘对缘堆放。
3.4.6 碟形砂轮和斜边砂轮,应水平摞放且用保护性隔离板以提高其稳定性
3.5 打磨前准备
3.5.1 外观检查
安装砂轮前必须目视检查砂轮外观是否有磨损、碎片等影响使用安全的缺陷,如发现缺陷必须通知工段并立即弃用。
3.5.2 砂轮的安装:
磨头、碗形、杯形砂轮等嵌入单一螺母的砂轮,查验法兰盘尺寸、衬垫尺寸、孔与轴的配合;
1)确认主轴转速不超过砂轮标签上的指定最高转速。
2)装配法兰盘(卡盘)、衬垫、砂轮进磨削机械主轴,用紧固工具或专用工具进行紧固。
3)对于螺纹紧固的碗形砂轮、磨头的安装,不歪不斜配合螺纹,将砂轮螺纹孔与专用磨削机主轴配合通顺,用手紧固到底,查验砂轮底面与主轴后盘吻合无缝隙,避免因螺纹不顺暢而未能垂直安装到底的现象。
4)砂轮的旋转方向,会使其在使用中会更加紧固。但若未紧固完全时,关机减速方向会使螺纹松动。
3.6 打磨前,首先检查砂轮及其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正常。风管联结处是否牢固。先点动,确定转子没有问题后再使用。使用砂轮磨加工前,每片砂轮都应在专用测试桶内进行至少60秒的全速空转,每次改装后也应空转试车。防护罩未装配、工作台面未清理干净,都不得空转试车。空转试验未圆满结束后方可正常使用。如出现震动过大、偏摆跳动、异常噪声等现象时,应停止试机。
3.7 打磨进行
3.7.1坚持无防护罩不试机,火花方向有人时不得开始磨削。
3.7.2 使用砂轮打磨工件时,首先启动待空转正常,然后由轻而重拿稳拿妥,均匀使力。但压力不能过大或猛力磕碰,以免砂轮破裂伤人。
3.7.3 禁止随便开动砂轮或用他物冲击敲打砂轮。清理时,要停车用刷子清理。
3.7.4 打磨作业时,打磨前方必须放置移动式挡板,砂轮正面不准站人,操作者应选择砂轮侧面进行操作,以免火砂飞溅伤人和砂轮爆裂伤人。
3.7.5 安装砂轮的法兰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1/3或大于1/2,法兰与砂轮应垫有薄的软质皮垫,碗形砂轮磨损离底部10-15毫米应停止使用。
3.7.6 大型工件多人同时打磨作业时,应考虑相互间距离,选择合适工位,合理放置防飞溅挡板,避免打磨火星和粉尘互相伤害。
3.8 打磨结束
3.8.1 工作完毕后,关掉阀门把砂轮机摆放到干燥安全的地方。以免砂轮受潮,再用时破裂伤人。
3.8.2 风动砂轮机要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修理,不准拆掉防护罩壳,不准使用无防护罩的打磨工具。
3.9 其他
3.9.1 弃用或用尽的砂轮,弃用时必须将砂轮打碎,以免他人误用。
5、应急处理/异常作业
5.1 除上述操作程序外均为异常作业或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领班和安全工程师到场;
5.2 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并按事故上报流程上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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