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规范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的积极性,保证公司设备安全、高效地运行,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对该办法负责编制、修改、补充,并对办法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办法要求贯彻执行。
4 工作程序
4.1 奖励
4.1.1 积极采取技术改造措施达到安全改进及/或降本增效效果的,酌情奖励相关人员100~2000元,效果显著的,报送公司,进行宣传和奖励。
4.1.2 报告设备重大隐患并经查实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报告人500~2000元
4.2 处罚
设备操作者、责任人
4.2.1 一般违章是指轻微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的要求,或者轻微违反其他设备管理规定的行为。
1)设备现场各种标识不明确、缺失或污损。
2)一般设备4S差,设备润滑不到位。
3)一般设备保养缺项、未及时完成的。
4)工程结束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设备使用前检查及日保不彻底、缺项等。
6)换油不及时,润滑油变质、过多或缺少。
7)使用率较低的设备不用时,没有采取保护措施。
8)设备外壳锈蚀,一般设备零部件缺失。
9)接线虚接。
10)动力系统阀门不关,临时管路泄漏。
11)与设备相关的记录不规范、不准确、不完整。
12)无故不参加资产管理部组织的设备检查、各种会议的。
13)与设备管理有关资料报送不及时。
14)其他类似行为。
4.2.2 较重违章是指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的要求,对设备或安全带来较重后
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或者经常违反其他资产管理规定。
1)主要设备4S差,设备润滑不到位。
2)主要设备、重点设备无责任人。
3)主要设备、重点设备一级保养不彻底、缺项、未及时完成。
4)在设备管理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瞒报等情况。
5)对资产管理部提出的各项整改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完成的。
4.2.3 严重不合格项是指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的要求,对设备或安全带来严重后果或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或者坚决不执行其他资产管理规定。
1)重点设备4S差,设备润滑不到位。
2)主要设备、重点设备主要部位零部件缺失。
3)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4)设备紧急停车、警示器件、安全装置失效后继续使用。
5)未经允许启动设备、设备超负荷使用。
6)二级保养不彻底、缺项以及未及时完成。
4.2.4 一般不合格责任人罚款100元/次,较重不合格责任人罚款200元/次,严重不合格责任人罚款400元/次。
4.3 设备损坏、丢失
4.3.1
1)由于公司内部职工人为的原因造成生产设备损坏或丢失,由设备所属部门在48小时之内向资产管理部提交生产设备损坏报告(写明设备名称、编号、损坏部位及程度、日期、责任人及部门处理意见等)和责任者的检查。
2)造成一般事故的,酌情按经济损失的5―15%赔偿。
3)造成一般事故,但情节恶劣、态度极不端正或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或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的,由公司处理。
4.3.2
1)由于供方员工人为的原因造成生产设备损坏或丢失,由设备所属部门在48小时之内向资产管理部提交生产设备损坏报告(写明设备名称、编号、损坏部位及程度、日期、责任人及部门处理意见等)和责任者的检查。
2)按照损失金额,扣罚供方工程款。
4.3.3 生产设备丢失,按生产设备净值(以财务部数据为准)处罚设备使用部门,酌情处罚资产员及部门长。
4.4 设备管理
4.4.1 资产主管随时对生产设备使用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出《设备抽查、整改跟踪记录表》。
4.4.2 发生设备事故按照《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处理。
5 记录的保存与归档
各种记录由设备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共同填写,资产管理部负责存档。
6 记录
6.1《设备抽查、整改跟踪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