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港铁人论坛 ·在线留言  
当前位置:首页 > 比利时、法国和荷兰处理港口免税问题
比利时、法国和荷兰处理港口免税问题
日期:2016-02-08   文章点击数:79   稿源:港铁人

比利时、法国和荷兰处理港口免税问题

欧盟委员会呼吁比利时、法国和荷兰停止违背欧盟国家援助规则对港口给予免税政策。被该委员会审查时间最长的荷兰,已被责令取消其目前对六个公有海港,即阿姆斯特丹、登海尔德、格罗宁根、穆尔代克、鹿特丹和泽兰海港,免征企业税收的授权。该委员会曾在2013年5月首次要求荷兰结束某些荷兰上市公司享有企业所得税豁免特权,并指出,6个港口从今年1月1日已被排除在新法规之外,需承担公共企业的纳税责任。

委员会表示,荷兰将有两个月时间结束税收豁免权。欧盟委员会表示,比利时的一些海运和内河港口,包括安特卫普、布鲁日、布鲁塞尔、沙勒罗瓦、根特、列日、那慕尔和奥斯坦德,都免于一般企业所得税制度,且比国内其他公司交纳更低的税。在法国,11个主要港口,包括波尔多、敦刻尔克、拉罗谢尔、勒阿弗尔、马赛、南特圣纳泽尔、鲁昂以及内陆港巴黎,目前全都免除了企业所得税。

委员会的初步看法是,比利时和法国的税收制度给了港口优势,这可能违反了欧盟国家援助规则。委员会提出了纠正措施,使得这些港口的税收义务与其他公司的税收义务一致,并给了两国2个月的回应期。如果他们不接受委员会建议,其将开展已在荷兰实行的深入调查。在未来,港口将不需要接受欧盟国家援助规则的审查。同时,委员会关于荷兰、比利时和法国的决定指明了,如果港口运营商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利润,应根据国家税法纳税以避免不正当竞争。

【目前共有 0 条对该信息的评论】【查看更多评论】【我要发表评论
暂时无人评论!
关于港铁人 | 信息驻派员 | 法律声明 | 使用帮助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江苏港铁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管理工作室负责管理和维护 ICP备案号:苏ICP备15011443号-2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郁海名郡17-1705 邮编:222000 电话:0518-85208288 85209288 E-mail:tougao@gtrcn.com

浏览本网站,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