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变电所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变电所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该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
4 实施细则
4.1 巡视周期
4.1.1 变电所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 特殊巡视按季节、生产情况、气候、负荷情况需要进行。
4.2 定期巡视项目
4.2.1 绝缘子有无破损、裂纹,有无放电痕迹。
4.2.2 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2.3 变压器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4.2.4 电容器有无异声。外壳有无变形。膨胀现象。
4.2.5 电线电缆有无接线松动、发热、放电现象。
4.2.6 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4.2.7 熔断器有无熔断。
4.2.8 继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有无动作。
4.2.9 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倒走现象。
4.2.10 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4.2.11 变、配电装置有无异味、异响。
4.2.12 电气元件是否完好。
4.2.13 巡视通道有无异物、水等。
4.2.14 设备缺陷有无发展。
4.2.15 有无小动物遗留痕迹等。
4.3 特殊巡视项目
4.3.1 大风来临前,检查变电所、配电房门窗是否关好,防止玻璃损坏,注意变压器大门锁好,防止大门被大风吹开,检查配电柜门是否关好。
4.3.2 梅雨季节注意检查高压电缆头有无爬电现象。
4.3.3 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4.3.4 发生异常情况时,注意检查电压、电流是否正常,继电保护是否动作。
4.3.5 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绝缘子有无放电闪烙现象,接点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4 巡视时应遵循的安全规定
4.4.1 巡视高压设备一般由两人一起进行。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4.4.2 巡视高压配电装置时,不得移开或越过栅栏,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栅栏,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下不得小于0.7米安全距离。
4.4.3 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时,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带绝缘手套。
4.4.4 设备巡视时,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反馈,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汇报。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