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设备保养内容作出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锅炉房设备。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对设备保养规程负责编制、修改、补充,并对规程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设备使用部门按保养规程要求贯彻执行。
4 具体内容
4.1 日常保养
4.1.1 清除锅炉控制柜、工业锅炉控制装置柜上的灰尘。
4.1.2 清除锅炉燃烧器护罩、锅炉水位计、锅炉压力表上的灰尘。
4.1.3 清除锅炉给水泵、给水泵压力表上的灰尘。
4.1.4 清除软化水处理设备上的灰尘。
4.1.5 清除分汽缸压力表上灰尘。
4.1.6 清除天然气调压室里调压器、压力表上灰尘。
4.1.7 清除容积式换热器系统中压力表上灰尘。
4.1.8 清除自来水进水压力表上灰尘。
4.1.9 清除分汽缸上阀门、锅炉排污阀、锅炉房内热水箱进水阀门组、热水箱蒸汽阀门组上的灰尘。
4.1.10 清扫室内各处灰尘,保持室内清洁。
4.1.11 冲洗水位计。
4.1.12 检查各个管道上有无泄漏点,如有应及时处理。
4.2 一级保养
4.2.1 锅炉本体
1)检查、清扫锅炉外表,达到无异常、无积灰。
2)检查烟箱是否关闭严密,如不严密应进时维修。
3)检查并紧固螺栓,保持无漏水无漏汽。
4.2.2 安全附件
1)检查安全阀,更换脱落铅封,进行手动、自动排汽试验。
2)清洗水位计,更换填料,保持无漏水无漏汽,水位计保持清晰正常。
3)擦拭热工仪表,保持清晰、无灰尘。
4.2.3 水泵
1)清扫泵外表,无灰尘、无油污;
2)检查和紧固各部位松动的螺栓;
3)检查进出口联接处的严密性。
4.2.5 水处理设备
1)检查软化水池,保持整洁。
2)检查盐溶解器,清除杂物。
3)检查离子交换器外壳、法兰连接处、连接管道、阀门的严密性。
4.2.6 容积式换热器
1)检查、清扫换热器外表,达到无异常、无积灰。
2)检查人孔盖是否关闭严密,如不严密应进时维修。
3)检查并紧固螺栓,保持无漏水无漏汽。
4.2.7 管道阀门
1)检查、清扫各管道,更换垫片,消除泄漏。
2)检查、清扫各种阀门。
4.2.8 电气
1)检查控制柜内各电气元件动作是否可靠,线路连接是否良好,各指示灯是否完好。
2)检查电磁阀动作是否可靠,线路连接是否良好。
3)检查水位器、温控仪是否正常。
4)检查电动机运行应无异常。
5)检查线路及护管有无损坏。
6)检查燃烧器运行是否正常。
4.3 二级保养
4.3.1 锅炉本体
1)清除锅筒、对流管束、联箱水垢及烟垢。
2)检查并更换各部损坏的垫片,紧固各部螺栓。
4.3.2 安全附件
1)更换垫片,壳体刷防锈漆,校验后须加铅封
2)清洗水位计内表面,更换填料或垫片,研磨或更换旋塞,外表刷漆。
3)热工仪表,电工仪表校验合格。
4.3.3 水泵
1)清洗轴承,换油。
2)检查联轴器,磨损的零件修复或换新。
3)检查叶轮磨损情况,调整、修复或换新。
4)检查修整进、出口阀门,保持密封良好。
4.3.4 水处理设备
1)清洗盐溶解器。
2)消除离子交换器管道缺陷,更换损坏阀门,进行工作压力试验。
4.3.5 容积式换热器
1)检查、清除换热器内表及加热盘管外部水垢。
2)检查并更换各部损坏的垫片,紧固各部螺栓。
4.3.6 管道阀门
1)检修支架,更换法兰垫片,修复保温层,外表刷漆。
2)检修阀门,更换密封填料及损坏零件,修复保温层。检查、清扫各管道,更换垫片,消除泄漏。
4.3.7 电气
1)检查控制柜内各电气元件动作是否可靠,线路连接是否良好,各指示灯是否完好。
2)检查电磁阀动作是否可靠,线路连接是否良好。
3)检查水位器、温控仪等各仪表是否正常。
4)检查电动机运行应无异常。
5)检查线路及护管有无损坏。
6)检查燃烧器运行是否正常。
4.4 强检项目(由质检局检)
4.4.1 压力表半年检一次。
4.4.2 安全阀1 年检一次。
4.4.3 锅炉年检一次。
4.5 其他事项
4.5.1 锅炉运行每隔1 年后,应停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
4.5.2 锅炉保温层和锅炉底座包括锅炉附件,每年至少应涂一次油漆。
4.5.3 锅炉长期不用的应进行保养,保养分干保养和湿保养二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保养法;停炉一个月以下的,
可以用湿保养法。
1)干保养法:锅炉停炉后放去炉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清洗干净。在炉胆内用微火烘干,然后将10—30 毫米
块状的生石灰分盘装好,放置在锅炉内,不使生石灰与金属物接触。生石灰的重量以锅炉水容积每立方米`8 公斤计算。
然后将所有有人孔、管道阀门关闭,每隔三个月检查一次,如生石灰碎成粉状,应给予更换。重新运行时就将生石灰和盘取出。
2)湿法保养:锅炉停炉后放出炉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冲洗干净,重新注入已处理的水至全满,将炉内水加热至1000C,
让水中的气体排出炉外,然后关闭所有阀门。当环境温度低于00C 时不可采用湿保养法,以以免炉水结冻,损坏锅炉。
4.5.4 树脂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4年。
4.5.5 当树脂的吸附量明显降低时,需进行强化再生处理。
4.5.6 当树脂经强化再生数次后、累积污染物难以清除掉,且强化再生后效果没有明显好转时,即应更换新树脂。
4.5.7 树脂的使用、更换由水处理化验员负责。
5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注:二级保养同时必须完成一级保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