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变电所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变电所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该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
4 实施细则
4.1 变配电所运行值班的交接是保证变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值班电工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以明确责任。
4.2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整理各项记录报表,清扫卫生,校对模拟图与实际相符,整理工器具,图纸及接地线按号存放。
4.3 接班的值班电工必须根据规定的班次和交接日期,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认真听取上班人员交接设备的运行情况,缺陷和异常,工作计划安排,检修试验设备的安全措施,上级有关命令指示。
4.4 接班人员必须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方式及发生的异常情况,查阅命令簿,缺陷记录簿,运行日志,检修试验情况的各种记录,了解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情况,备用设备情况,查看工具仪器,用具材料,钥匙及图纸等,校对模拟图。
4.5 遇到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4.5.1 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时。
4.5.2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必须进行倒闸操作时。
4.5.3 接班人员有喝酒或精神不振现象时。
4.5.4 交接班人员未办正式交接手续,就擅离岗位时。
发现上述情况必须向电气主管汇报。
4.6 在交接时发生事故或有重要操作,应推迟交接班,由交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处理,直到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方可进行交接班。但一经接班者签名后,一切责任有接班者负责。
4.7 交接班时,接班者先签名,交班者再签名,不可代签,双方签名后,交接班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