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证设备、操作者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上设备。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并对规定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4 预案内容
4.1 拖轮、其它船
4.1.1 恶劣天气应变部署
全船停止作业,靠泊码头或港池中抛锚。人员应尽量减少出仓日期,穿戴救生衣,注意自身安全。
1)船长指挥操纵船舶,制定脱险方案与公司及对外联络。据事态发展,发布应变部署命令。
2)轮机长应在机舱指挥轮机员工作,保证主、辅机的工作正常,确保舵机的安全使用。并做好应急舵的随时转换使用。按船长指令,安排轮机员驳油,将燃油集中,减少不满舱,减少自由液面,保持船舶良好稳性。
3)大副听从船长命令,协助船长工作。安排水手检查并关闭所有水密门窗,保持水密。
4)大管轮协助轮机长工作,指挥机工和轮机员固定备件,做好封闭机舱和堵漏的准备工作。
5)水手在靠泊时将船舶系泊妥当,并执行船长和大副的其他命令。
6)轮机员、机工应准备应急修理器材,备妥堵漏器材并执行轮机长、大管轮指派其他工作。
7)使用部门其他人员应到位,随时待命准备处理险情。
4.1.2船舶丧失操纵、航行能力应急预案
1)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丧失操纵能力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发出警报,召集应急,应立即采取滞航及就地抛锚等措施。
2)及时向使用部门调度及引水汇报情况,讲明当时作业情况,事发地点等。求得岸基支持,按公司管人员指示,采取进一步抢救和抢修措施。
3)值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应加强了望,以防本船失控后与他船发生紧迫局面,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72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
4)船长应积极配合引水,沉着指挥,配合救援。
5)轮机长指挥轮机员迅速进行故障设备抢修工作。
6)使用部门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拿出救援方案,派出救援船舶。
4.1.3 搁浅、触礁应急预案
1)船舶作业中发生触礁、搁浅事故时,应立即发出应急警报,及时将具体情况报告使用部门调度和引水获得指示。
2)大副、水手等人测量船舶六面水尺,确定搁浅、触礁部位,了解和探测搁浅水域底质。将有关情况报告船长。
3)驾驶台当值人员应详细记录搁浅、触礁日期、概位(船位),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4)检查各仓有无进水,并做好记录。二管轮测量油舱油位变化情况,并做记录。
5)轮机长应立即进入机舱,指挥有关人员检查主机、舵机、辅助机械及尾轴、推进器有无损害,并报告船长,同时注意冷却水吸入阀换至高位。
6)船长应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信息,积极采取起浮措施(首、尾吃水调整,减少压载水/淡水,转移燃油,高潮日期计算,估计自力脱浅所需拉力等),并据大副报告的船舶周围情况作出判断是否动车脱浅。
7)自脱浅无效候援期间,船方应尽力固定船位,包括调整载荷及使用锚具。警惕潮水和风流对船舶强度和稳性的不良影响,防止船舶破损和断裂、打横,被风浪推上高滩,严重横倾及至倾覆。
8)二副/或当值驾驶员应详细记录船舶搁浅、触礁、自力脱浅/外援脱浅情况。
9)使用部门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拿出救援方案,派出救援船舶。
4.1.4 船舶进水/堵漏应急预案
1)发现船舶漏损进水,应立即发出堵漏警报(警铃或汽笛二短一长,连放一分钟),报告船长、轮机长。有关船员携带的堵漏器材,迅速赶赴现场,做好堵漏准备。
2)立即报告使用部门领导、调度和设备组长,报告时讲明经过、船位、机舱舱底水位。
3)进水堵漏过程中船长为总指挥,若船长不在船则大副为总指挥。
4)现场指挥率领堵漏人员速查明漏损部位、损坏情况和进水量等,并立即抢修方案,命令船员投入施救。同时,仔细测定破洞的具体位置、破洞大小及进水情况。
5)船舶发生漏损后,总指挥应通知机舱备车,立即采取停车或减速措施,以减少水流和波浪对船体冲击。若已查明漏损部位,应用车舵配合将漏损部位置下风侧,以减少进水量。
6)发现进水部位后,机舱应立即排水。
7)全船人员直接担负堵漏和抢修任务,实施行之有效的堵漏措施。船长和大副根据漏损情况发展,及时调整部署。
8)船长应指示值班驾驶员做好详细记录,向上级报告。
9)船舶进水以碰撞/触礁为主,船舶进水应急可按船舶碰撞/触礁(进水)应急计划进行部署。
10)使用部门接到船员关于船体进水报告后,由主任统一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制订有效救援措施。并调动应急排水设备、准备围油栏、通知医务室待命。必要时候可雇佣厂外船舶及设备。
4.1.5 船员伤病情况应急预案
1)发生船员重伤、急病时,无论情况如何,首先应采取抢救措施。
2)船长应尽快将伤病船员姓名、年龄、现场情况、船上已采取的抢救措施报告使用部门主任、调度。
3)使用部门接到伤病报告后应立即安排厂医与船方联系,并安排水上交通,将医生送至伤病员身边。再安排靠港或采用最快方式送岸治疗,同时通知安监部调遣救护车赶往码头等待。
4)厂医可第一时间电话询问现场情况,提供急救方案,并在最短日期内赶往伤病员所在地。并联系最近医院做医疗准备。
5)所在船舶船员应根据厂医指导除进行急救处理,做好看护工作,并配合转移伤病员。
4.1.6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
1)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无论航行/锚泊/靠泊,值班人员应首先击发火井装置并报告轮机长、驾驶台或船长。
2)火警报警发出后,全船人员迅速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船长行使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
3)船长根据报告迅速作出判断采取果断措施。
4)船长迅速将现场情况报告使用部门、调度。
5)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龙带、水枪待命。
6)对火势、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现场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员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报告现场指挥、报告船长。
7)如探明为初起小火,应立即组织消防队进行现场扑救。如小面积油类火,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水雾水枪利用水雾窒息法灭火;如电器火,应立即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然后施救。
8)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烟雾窒息或烫伤。
9)立即关闭机舱各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以防波及驾驶台、电台、船员生活区等重要部位。
10)在港外或航行中发生火灾,应注意操纵使火区处于下风。
11)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并按排人员搬移临近火场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引发爆炸,并对着火部位周围壁板进行水冷却。
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立即报告船长。
12)施救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内/外部)
13)如火灾无法用小型灭火器和水扑灭,应立即撤离人员,果断封舱,机舱操纵速闭装置,关掉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现场指挥清点人数、确认人员全部撤离,舱室封闭并报告船长。
14)检查舱室封闭情况,保证灭火效果。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开启,并及时检查CO2灭火效果。
15)开舱前必须派探火员进行探火(二次探火须从逃生孔进入),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16)用水灭火时,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适当的稳性。
17)视情备妥救生艇,一旦灭火失效进入弃船程序。
18)火灾扑灭后注意死灰复燃。施救前、施救过程中、火灾扑灭后的照片、录象带等有效证据(如有)注意保存。
19)发现起火的日期、施救过程、灭火日期分别记入航海轮机日志。
20)使用部门接到船员火警后,及时安排有消防能力的船舶前往救助,并通知公司消防队和厂医做好救援准备。
4.1.7 人落水搜救应急预案
1)航行中发现人员落水时,应立即抛下带有自亮灯浮的救生圈,向他人呼叫,并通知驾驶室。
2)驾驶室得知有人落水后立即停车,放置车叶伤人。鸣笛发出警报。
3)用有效的声响器具发出人落水救生警报,全体船员迅速按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
4)船长立即报告使用部门及现场调度,讲明所在船位落水人数。
5)按应变部署表的职责规定,救生人员应于救生信号发出后2分钟内穿着救生衣,携带规定的救生器材到达指定地点。
6)在救生警报信号发出后,机舱固定人员在轮机长领导下即刻做好主机随时变速的准备。
7)保持与使用部门的联系,按应急小组的指示(意见)指导搜救。
8)使用部门接到人员落水报警后应立即停止所有附近船舶作业,派遣小船带有救生设备赶往现场进行施救。同时通知厂医做好急救准备。
9)医生携带抢救落水者的医疗急救设备,在使用部门的安排下赶往离事发地点最近处。
10)将搜救情况和如下事项报告公司,并按公司指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状况。
12)落水者姓名。
13)救生开始/结束的日期、地点。
14)救生方法、天气等情况。
15)被救者的健康状况等。
4.1.8 船体泄漏应急预案
1)船舶发生污染时,按《船上油污应变部署》执行。
2)立即报告使用部门、设备组及调度,如污染超出船舶的控制范围时。
3)立即停止有关作业,关闭所有阀门。
4)发出溢油警报,实施最初的溢油应急反应,执行溢油应变部署,清除溢油。
5)确定泄漏油舱,随时测量油位,掌握泄漏情况,查出船体的泄漏部位和原因。
6)将破漏油舱余油驳入他舱,必要时将油转入驳油船或岸上。
7)调整船舶横倾,减轻泄油。
8)航行中择地锚泊,远离养殖区、渔区、海滨浴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区域。
9)如溢油严重,报告使用部门联系外援。
10)做好各种记录,利于事故处理。
5 紧急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 119 救护电话: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