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接要求
1、设备交接经双方确认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交接情况、查出的故障、不合格项等,做到交清接明。
2、车辆交接必须现场交接。交接时,班长必须在现场负责协调、督促、检查。
3、交班前发生的问题由交班负责,交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负责。交接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若存在异议,双方班长确认后,由接班班长在交接情况栏内注明。经调查核实后,队里将根据事实进行解决。
二.设备使用要求
1、司机动车前应仔细查看司机班交接班记录、车辆交接记录,确认是否可以使用。
2、司机使用机械前必须进行设备〝五查〞。若存在问题或检查出故障,及时向班长反馈,班长应尽快协调处理,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
3、司机在使用机械时注意观察设备状况,多检查确认,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反馈。
三.故障反馈及车辆下修要求
常白班期间,修理班根据交接班记录安排下修(含铆焊、金加工)或联系固机队。
1、白班司机所驾车辆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须及时通知修理班班长安排下修,夜班和节假日司机所驾车辆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反馈在交接本上。
2、修理班应在修理班交接本上做好日常检查记录、车辆动态记录(完好、故障车等)必须随时更新,记录准确。司机动车前应仔细察看司机班交接本。未按本规定执行,由队里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3、故障车出车时,须清洁车表卫生、补足缺油部位,由修理班班长与司机班班长交接。加班时修理工同司机班班长交接。
4、修理班班长每日下班前将设备在修、完好情况和使用注意事项在交接本注明后,将记录本交给司机班班长,司机班班长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记录本填写。
5、司机班班长每日(尤其夜班和双休及节假日期间)做好故障的确认,合理派工确保设备安全。
四.交接内容及考核
1.设备不清洁。
2.交接班司机未在车前交接。
3.设备钥匙漏交,丢失。
4.轮胎螺丝及传动轴螺丝等主要部位螺丝松动或脱落。
5.轮胎气压不足(轮胎接触地面胎花超过3-4个)。
6.轮胎刮伤或损坏(罚款全部奖励修复者).接班未修复再交接,考核加倍。
7.电瓶不清洁,接头氧化物过多,电解液缺少,电瓶不固定。
8.非满箱油交接。
9.吊车支腿盘,支腿销,支腿扳损坏或丢失,钢丝绳损伤或报废。
10.空气滤清不清洁。
11.各部油位缺油,各油尺,油箱盖损坏或丢失。
12.设备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
13.水箱缺水,储气瓶积水。
14.各类挡风玻璃损坏。
15.其他非正常损坏(包括碰撞变形,水箱,电瓶,起动机,发电机,轮胎钢圈损坏等) 。
五.凡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处以50-200元罚款。
六.本管理规定解释属机械队,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七.此规定解释权属机械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