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港”)正在经历至暗时刻,继巨额债券违约后,又因失信成老赖。
2019年3月2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自宁波海事法院获悉,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2019年2月20日,丹东港被宁波海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涉及执行标的金额为2479.78万元人民币。
丹东港60多亿元债券违约备受关注,而就在3月1日,丹东港方面就其债务违约发布公告称,正在与潜在重组投资方浅谈债务重组方案。但并未提及“老赖”一事。而相应地,丹东港法定代表人黄梅雨也被列入老赖名录,被限制消费。
财报未公开被调查
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目前,丹东港迟迟未能公布其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2018年整年的财务数据。也是由于这个原因,2019年新年伊始,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就对丹东港做出了自律处分。2018年7月24日,证监会也因丹东港未披露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等原因决定对丹东港立案调查。
记者获悉,上述2000万元系丹东港无法按时支付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的船舶使用租金。
根据相应的法律文书,2012年5月,华融租赁与丹东港达成了船舶租赁使用交易,总金额达7715.52万元,使用期限至2022年,由丹东港分40期向华融租赁分期付讫。但到了2017年9月15日,从第21期支付开始,丹东港出现了违约。
根据2017年三季度财报,2017年9月末,丹东港总资产为601亿元,负债总计464亿元,资产负债率达77%。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160亿元,应付债券合计60亿元。
债券集中违约被告
也正是2017年,丹东港因持续扩张累计的债务陆续开始集中性违约。
首先是2017年10月,10亿元的“14丹东港MTN001”爆雷,此后,“15丹东港PPN001”“13丹东港MTN001”“15丹东港MTN001”“15丹东港PPN002”相继发生实质性违约。据Wind统计,丹东港2018年有6期债券发生违约,规模合计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