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证设备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满足生产需要。
2 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各类焊机。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对规程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操作者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 具体内容
4.1 作业前
4.1.1 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点接触是否牢固(并有接线鼻子),接地线用 6-10mm2铜线,电阻小于 4 欧姆;
4.1.2 焊机二次线必须接到接地带、船壳或被焊工件上,严禁接在焊机壳体上;
4.1.3 焊机接地线及焊接工作回路线不准搭接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 不准搭接在管道和电力、仪表保护套以及设备上;
4.1.4 移动式焊机接线及拆线均由电工进行;
4.1.5 焊机作业应放在通风、凉爽的地方,不得放在易被撞坏挂坏之处。在露天使用时,应防止雨水的侵入和太阳的曝晒;
4.1.6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焊机脱离漏电开关使用;
4.1.7 焊机应保持清洁、 经常清扫不应有灰尘及铁屑等。 有调节手柄的应经常保持操作灵敏、指示准确。
4.2 作业中
4.2.1 焊机起动按钮不准强制压住;
4.2.2 二氧化碳和埋弧自动焊不准拉焊把线、电源线或控制线移动送丝机构;
4.2.3 焊接小车通道要保证清洁无障碍物;
4.2.4 电门箱内禁止存放一切物件,焊机不准随意交接他人使用;
4.2.5 设备发生故障应先停机断电方可检查修理,电器故障必须由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理;
4.2.6 二氧化碳喷嘴要经常涂抹防飞溅膏以防喷嘴堵塞,严禁摔砸焊枪。
4.3 作业后
4.3.1 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3.2 焊机移动必须先停电,拆下电源线后再移动。严禁带电移动焊机;
4.3.3 作业结束后,应清扫焊机。
5 应急处理
若运行中出现各种异常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报维修人员,严禁带病作业。
6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