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保证浮船坞沉坞抬坞期间的安全,对操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指导,使其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浮船坞的抬坞、沉坞和日常调坞操作。
3 职责
3.1 坞长负责指挥进出坞全过程,并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2 轮机长负责组织轮机部进行设备检查、沉坞抬坞的操作等各项工作。
3.3 水手长负责组织水手进行沉坞前的各项检查。
3.4 电机员负责沉坞抬坞期间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4 实施细则
4.1 沉坞
4.1.1 沉坞前的检查确认项目(责任人:水手、机工、电工、吊车司机、起重工)
1)坞底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
2)坞底杂物已清理干净。
3)供船压载水管、风管、电缆、氧乙炔带已撤离。
4)登船梯已拆除并妥善放置。
5)吊车已进锚地并妥善固定。
6)小引桥已吊离。
7)顶甲板四个工位水手已到位,缆绳已带妥。
8)机舱人员检查设备完毕,并无异常。
9)左右舷沉坞警报已开启,引桥上警示牌、防护栏已关好。
10)外档船调整缆绳人员已到位。
11)天气情况满足出坞要求(潮水、风力、能见度、涌浪)。
4.1.2 当坞长确认4.1.1项所有检查符合要求后,可通知集控室沉坞,并告知计划的下沉深度和沉坞步骤。(责任人:坞长)
4.1.3 沉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责任人:坞长、轮机员)
1)沉坞过程中随时注意坞四面吃水,纵倾、横倾均应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不超过1度)。
2)沉坞期间随时调整操作,保证挠度仪的指示在许可范围内。
3)下沉到离计划深度0.5米左右时应减缓下沉速度,随时观察吃水的变化,到达计划吃水时立即停止并报告坞长。
4)坞长确认水位已满足出坞条件后,应通知集控室将所有阀门关闭,保持坞态。
4.2 抬坞
4.2.1 当坞长将船牵引到位、定位完毕后,可通知集控室开始抬坞。
4.2.2 抬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责任人:坞长、轮机员、电工)
1)开始抬坞时,泵的起动应该留有时间间隔。当一台泵起动,电流指示平稳后再起动下一台,防止冲击电流过大造成主开关过载跳闸。
2)泵全部起动后应随时观测坞的四面吃水,通过调节阀的开度或增减开泵的数量达到调控纵倾、横倾、挠度的目的。
3)抬坞到工作吃水,确认坞的吃水状态后,停泵,关闭所有阀门,控制台断电,人员方可离开集控室。
4)当排水泵在舱内低水位状态运行或单舱排水时,应同时打开进水阀保证排水泵的工况。
5)抬坞全过程中必须安排一个电工值班全程监护用电负载情况;值班机工定期巡查各泵舱设备运转情况
4.3 沉坞抬坞期间断电的应变
4.3.1 集控室操作人员在发生断电事故后,应立即启动UPS应急电源将各舱通海阀关闭,备用电供应上之后再将各分舱阀关闭。如果备用电也供应不上时,应采取用手摇泵的方式将所有阀门关闭。(责任人:轮机员、电工)
4.3.2 当发生突然断电的情况时,值班电工应以最快速度启用备用电源供电,保证坞内照明、集控室关阀所需的电力供应。(责任人:电工)
4.3.3 发生突然断电事故时后所有在坞人员应按应变布置迅速到各自岗位,保证船、坞的安全,待电工查明断电原因,电力恢复供应后方可继续抬坞。(责任人:轮机长、电机员、水手长)
4.3.4 沉坞、抬坞期间,集控室、值班室必须保持足够的值守人员,配备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随时待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责任人:轮机长、电机员、水手长)
4.3.5 坞长做为全坞总指挥。沉坞、抬坞期间必须与各操作岗位保持密切联络,随时掌握坞的状态。根据进出坞作业情况,进行记录。(责任人:坞长)
4.5 危险预知及作业前安全交底。(责任人:坞长)
4.5.1 对每次作业者要危险预知分析。
4.5.2 对每次作业情况由坞长向员工进行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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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坞抬坞作业指导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