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保公司环境、安全投入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改善环境、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为改善环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公司财产及在修产品保险、劳保福利费、环保排污费等环境、安全投入的管理。
3 投入资金的种类及来源
3.1 公司环境、安全投入资金分为以下五种:
3.1.1 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措费)。
3.1.2 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护措施费(以下简称劳保费)。
3.1.3 消防设施及器材费(以下简称消防费)。
3.1.4 工伤保险及劳保福利费。
3.1.5 环保排污费。
3.2 公司的环境、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环境监督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预算,提交企划部和财务部。公司将根据预算的数额预备相应的资金投入。
4 安全、环境投入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4.1 公司财务部负责环境、安全投入资金专用帐户的管理,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环境、安全投入资金的专项使用审批,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4.2 安措费的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整改项目的申请,开出材料领用单,经安全环境监督部审批后,所使用的材料费用即可从安措费工号出帐。
4.3 劳保费由安全环境监督部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申请并向全公司员工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护具,物资管理部仓库和采购员根据实际申请购买的数量、种类办理相关手续。
4.4 消防费的使用项目包括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添置、更新、修理的费用,统一由安全环境监督部使用。相关部门如需进行消防设施及器材添置、更新、修理,必须按照《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办理。
4.5 员工的工伤意外保险、公司财产和在修产品保险由安全环境监督部统一办理。劳保福利的发放执行《防暑降温、季节用品、营养保健费发放管理规定》。
4.6 环保排污费的使用项目包括环保设施更新改造或修理的费用、环境污染的清理费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未达标排污费等。环保排污费的使用由安全环境监督部归口管理。
5 附则
5.1 所有环境、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公司财务制度。
5.2 本规定由安全环境监督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3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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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投入资金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