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保证管路压力试验工作顺利完成,防止试压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特制定本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试验压力大于30Mpa的管系。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3.2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控制试压泵的起停。
3.3 施工队指定人员负责检查管路试压状态。
3.4 相关管理人员按照《船舶管系压力试验作业申请单》(见《作业许可制度》)的要求进行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并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
4安全要求
4.1 试压区域半径6米内确认无闲杂人员,控制区边界上拉设警示带、悬挂警告标志并落实监护人。
4.2 试压泵应设置在控制区以外并由专人管理操作,电源线应由有资质的电工接拆并架空系警示绳。
4.3 试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压管路中的每一个连接附件是否牢固,需要同机械设备等设施相隔离的必须安装可靠的闷板。
4.4 管路加压应缓慢进行;当压力达到1.6Mpa时要对管路和附件进行检查,确认无泄漏现象后继续升压;当压力达到试验规定压力的1/2时要停止升压,继续检查管路和附件是否有泄漏,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升至试验压力。
4.5 试压过程中要落实安全监护人进行巡回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区域;参与试验的人员要认真巡查管路试验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标识。
4.6 当管路发生泄漏现象时,应立即停泵卸压,禁止在管路中有压力的情况下紧固连接附件。
4.7 液压油管等泄漏会造成污染的管系在压力试验前必须备好油桶、锯末、抹布等防污染措施。
4.8 试验过程中禁止用硬器敲击管子,电焊皮带、电缆线不得与试验管路接触。
4.9 试验报检完毕后要缓慢打开放泄阀卸压,撤除警戒,整理试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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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管压力试验安全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