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温车手、指挥手的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港口装卸作业温车手和指挥手的安全管理。
3 内容
3.1严格遵守装卸工一般安全守则。
3.2温车手和指挥手作业前,应查清舱内货物分布情况,明确件重和吊杆负荷,不准超负荷作业。
3.3温车手作业前,必须进行“六查”、“二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可迁就作业。
“六查”即:
(1)查吊杆鹅颈座、销、千斤链眼板(地根),千斤索滑轮是否损坏;
(2)查千斤索(硬杆)、稳索(软杆)、相当绳是否拴紧及其磨损程度;
(3)查钩头、滑轮、卡环、吊杆有无变形或损坏;
(4)查钢丝绳有无破断及其在卷筒上缠绕情况;
(5)查电、汽门开关位置,设有快、慢轮的温车要查其销子是否销好;
(6)查吊杆角度是否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二试”即:
(1)空载试车,起落钩头、吊杆和转台,查听温车运行情况,试验各种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2)重载试吊,按指挥手势将货物起吊O.5米高,检查刹车是否灵敏有效。3.4蒸汽温车操作:先放掉汽缸内冷却水,然后倒、顺车,进行润滑,确认正常,方可吊货。
3.5电动温车操作:先查看开关位置,后用点触方法分清大、小或起落杆、起落钩和旋转操纵把,再试限位、刹车,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3.6温车手作业时,要精神集中,认真操作,看清手势,听从指挥,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稳、落钩准、稳中求快。
3.7温车操作,起钩时须先撑钩,待人闪开后,再由慢而快起吊;落钩时应由快而慢,不得一次快速落钩,以防钢丝绳脱槽或造成其他事故。落钩或拖钩时,卷筒上必须留有3圈钢丝绳。
3.8温车操作,大小关要密切配合,动作要协调;不开赌气车。电动双杆温车,两车操纵把距离较近的可由一人操作,大磨盘车,必须由两人操作。
3.9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温车运转情况,发现异声、异象、异味,应立即停车,通知船方检修后再操作。
3.10温车手作业,要做到“两不吊”、“八不准”:
“两不吊”,即视线不清不吊;无指挥手指挥不吊(遇有险情,任何人发出信号均应停车)。
“八不准”,即不准将温车交给无证人操作;不准以脚代手操作;不准私自起落吊杆(指双杆机);不准私自调整快慢轮;不准使用急刹车;不准突然换向(调换倒顺车时,应先停零位再操作);不准使用“八字关”(吊货索之间夹角不得超过120度);不准重关长时间悬挂空中。
3.11重关起落吊运时,不悠荡、不碰撞,经过船帮和舱口的高度要大于30厘米,不得在船帮和舱口边上搁置和稳关。
3.12不得把稳索(软杆)缠别在千斤索上;松相当绳,人不可站在绳子上。起落吊杆和调整快慢轮要由船方进行。
3.13人离开温车或作业终止时,必须关好电、汽门,操纵杆放置零位并销牢,如有重关时,必须放在甲板或舱底。
3.14指挥手作业前,要做到“六查”即:
(1)查舱口、吊口作业环境,关路及指挥的行走路线上有无障碍;
(2)查安全网的中心位置是否对正关路;
(3)查舱口大梁销子是否销好插牢;
(4)查甲板上大梁是否放平稳,舱盖是否码放整齐牢固;
(5)查温车、吊杆、钩头、卡环、滑轮、钢丝绳及工索具等是否完好;
(6)查舱内临时照明灯、线是否完好及放置情况。
3.15指挥手作业时,站立位置要恰当。双杆吊操作。要面对温车手;门机及单机、克令吊操作,要在司机或温车手视线良好的位置上指挥。不准站在关路、舱口围上、二层舱内或骑坐在舱口、船帮上指挥。
3.16作业中,指挥手必须集中思想,按标准信号指挥,手势要清楚、声音要宏亮,不得以口、头、脚等代替手势。不能因温车手(司机)可以看见工人作业而中断指挥。不准做与指挥作业无关的事。
3.17作业中,指挥手要注意舱内、甲板、吊口人员动向和温车手情绪,要喊钩先喊人。起吊时,待关起升稳妥后,指挥手先行,看清情况再指挥;落吊时,离地面或货物上50厘米高时停钩,待稳正后再指挥落钩。
3.18指挥手作业中要保持里外档平衡装卸,做到“六不指挥”、“二不准”。
“六不指挥”即关下有人不指挥;超负荷不指挥;货物捆绑不牢或关不正不指挥;钩未挂好,人未闪开不指挥;使用未经检验的工索具不指挥;拖关不指挥(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采取辅助措施)。
“二不准”即不准重吊悬挂空中;不准人随吊上下舱。
3.19过驳作业,阮看不见驳船舱内情况时,驳船上必须增设一名指挥手,不准指挥手往返跨越船帮进行指挥。
3.20舱口长度不小于1 O米,货物长度不大于舱口长度1/3的,同一舱口可以开双头进行装卸。作业时,每头要配一名指挥手,提头和起落关前,都要向舱内人员叫应躲让,但不得在舱内同一部位作业;大于8米以上的及笨重大件货物不得开双头进行作业。
3.21工序指挥手作业时,要遵照本规程执行。
完整文档下载:
温车手、指挥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