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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装卸安全规定(港铁人编辑)
日期:2015-09-06   文章点击数:703   稿源:港铁人

1 目的

为确保木材装卸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港口木材装卸作业。

3 内容

3.1装卸圆木,要注意件重,严禁超负荷。单支圆木的重量可用(小头直径)2×长度×比重的方法计算。

3.2圆木卸船,要先卸完甲板货,并先拆除圆木捆绑器。作业时,要注意观察,以防圆木滚动;一时不能拆除的,应防止其夹进关内。甲板圆木卸完后,通知船方拔出(放倒)船舷两侧的立柱。

3.3开舱作业,必须将大梁全部拆除,舱盖全部打开,一个舱口禁止开双头作业。

3.4圆木开舱后,须先通风,以防因缺氧造成窒息事故;发现圆木有空间,不得用手脚去掏试,以防被毒虫咬伤。

3.5抓斗卸船,抓斗下落要稳,要抓在圆木的重心位置,每侧抓齿应插入同一条木缝内,方可闭合起吊。起吊时,若发现圆木穿叉在单齿内夹住或爪齿闭合不严,须落关重新抓取。

3.6圆木抓斗作业,应先从舱口两边向中间,然后逐层向下抓取,不得挖成深坑,舱内有人,严禁抓斗作业。

3.7抓斗作业,深度不得超过2米,否则,须进行排险。排险时,用船吊(门机)牵拉钢丝绳拉平杆膛内高头,舱口必须有专人监护舱内圆木情况;使用船用抓斗,舱口必须有一人统一指挥。卸船与排险不得同时进行。

3.8抓斗作业完毕,在现场停放时,必须爪齿开放立于地面。

3.9圆木使用钢丝绳捆关作业,舱内高度不超过1.5米,坡长不得少于2米,拆垛和堆码,高度不得超过0.8米,坡长不得少于1.2米。

3.10圆木使用钢丝绳捆关作业,操作人员要相互照应,注意观察和防滑,发现有交叉的圆木,须排除其滚动的可能。提头时,人离关2米以外;起落吊或稳关时,不可站在低洼或死角处;行走要注意避开深空档和易滚动圆木。

3.11多节圆木装舱,要装平。装杆膛内圆木,拖关应选择适当位置,拴牢滑轮,用两根钢丝绳捆关,操作时,应扶正滑轮后,闪到货物两端,再缓慢地拖,禁止手扶、别撬;如使用刨钩,须两人合作,同刨拉一根,互相呼应,站稳刨牢,用力适当。

3.12装卸成组板材、胶合板等,要按工艺要求作业,并要注意其铁箍,起落钩时,要防止铁箍割手或断裂伤人。

3.13吊口落关,圆木要使用元宝架,其他木材要铺垫木方。

3.14圆木堆垛,要按工艺要求进行,要注意压缝,大小头要适当调整,避免圆木垛形成一头高、一头低而自动往下滑。

3.15抓斗堆垛,重关触及木垛后,方可张口卸货,垛上及圆木滚动的迎面不得有人,否则不得作业;钢丝绳捆关堆垛,应两人配合作业,待圆木落稳后再上垛,摘钩后立即下垛避让后,方可起钩,以免圆木滚动或塌垛伤人。

3.16圆木拆垛作业,使用木材装载机,垛上、垛下及车辆运转迎面处不得有人,作业完毕,要将残垛整理好,不留险情。

3.17使用平板车拖运圆木,车上应设置元宝架,并要对准关路;落关时,车上和拖车驾驶室不得有人,放置车上的圆木要平稳,不得超过架子高度,防止翘头和倾斜。

3.18使用木材装载机装火车,圆木上车时,车上及两侧不得有人。装第一叉时,不得超过两支(细小圆木除外),并将货又降至车底最小距离,缓慢张口,以防损坏车皮。车平口后,每叉不得超过两支。封顶起脊时,每叉只准叉一支。

3.19使用钢丝绳捆关装卸车,上车摘挂钩时,先注意吊关是否稳妥,脚不得站在木缝处,防止滚动伤人。摘挂钩后,待人离开车厢后再起钩。

3.20圆木装车,插车立柱,应在车底铺平一皮后进行,操作人员在外将小梯在车帮上钩挂牢固后,再上尖插内插柱。装车和插车立柱不得同时进行。

3.21圆木装汽车,须在车中间落关,小头直径在40厘米以上的,一次只准吊叉1至2支,并注意调整大小头,垫稳捆牢。圆木卸车,人挂好钩,待撑上劲下车后,再起钩。

完整文档下载:木材装卸安全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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